中央政府因应修法 学者提解方

第三个解方,孙克难建议中央政府,提供诱因给予财政弱势县市「更努力开源」,例如地方政府主动招商,为地方开创直接财源,以补足中央紧缩的补助或特别款项目。他也指出,《财划法》在分配上有三种模式,这次通过修法部分是直接挹注六都,县市层级和乡镇都没有,中央也可据此要求「回归统筹分配款的精神」,在释宪上加以争取。

台湾经济研究院长张建一认为,《财划法》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然而修正后的法案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感觉是中央政府手上有十颗糖,要分配给十个县市,就是一县市一颗糖,实际上有的小朋友现在不想吃糖、有的想吃两颗糖,建议财划法修正应考虑两大原则,一是地方基本需求,二是具有外部利益的国家政策。

中华经济研究院长连贤明则建议,地方政府要拿到这笔钱应向中央沟通使用目的、人力和长期规划,许多需要跨县市合力的基础建设,地方能否与其他县市协调沟通,如果讲不清楚,就不该直接给钱,许多公帑在没有有效使用下,最后都会被地方拿去发「年终红包」,这些不该发生。

中研院曾提出「赋税改革政策建议书」,学者们当时直指,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的「界线不清」,包括财源、分配都不清,学者建言常成为「狗吠火车」,遗留问题愈来愈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