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9月起适用《劳基法》 责任制力拚同步上路
▲劳动部今天召开劳动基准咨询会,与会委员认同住院医师有纳入责任制的必要。(示意图/pixabay)
劳动部今(15)日召开劳动基准咨询委员会,审议住院医师、记帐士及会计助理是否纳入《劳基法》第84条之1(俗称责任制)的适用对象,与会委员认为住院医师的工作性质特殊,因有纳入责任制的必要,至于会计助理及记帐士是否列入责任制,可透过延长工时解套,因此委员对此持保留态度。
住院医师将在9月纳入劳基法,台湾医院协会先前向劳动部提出住院医师适用责任制申请。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今天与会委员讨论后认为,住院医师工作形质特殊,且需有弹性的工时,同时也涉及病患就医权益,因此委员认同住院医师适用《劳基法》第84条之1。
谢倩蒨指出,今天会议邀请到资方与劳方代表,其中劳方代表本身就是住院医师,双方都了解住院医师有值班、排班的需求,认为可指定为责任制的适用对象,后续还有预告、法规会等相关程序要走,原则上希望时间能配合住院医师适用劳基法的时间同步上路。
不过,记帐士与会计助理是否列入责任制,谢倩蒨说,记帐士、会计助理的工作内容与会计师、符合会计师法第18条规定的协助会计师执行签证工作的助理人员有所不同,加上会中讨论多数认为,报税季确实较为忙碌,但可以现有延长工时,也就是每月加班时数上限54小时,每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的方式来因应,因此多数委员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