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断警右小腿截肢想易科罚金 无照酒驾女遭重判3年2个月
▲陈以恩酒驾撞上执勤的陈昭宏,当时蹲在一旁。(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翻摄,下同)
新北市芦洲警分局警员陈昭宏去年(2016)7月在台64线高架桥上执勤,遭32岁女子陈以恩无照酒驾追撞,右小腿截肢,陈女被查出104年驾照早因酒驾吊照,却又酒驾,以10万元交保,新北地院审理认为,陈女是酒驾累犯,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虽当庭认错会赔偿,但她无业离婚要养2子,根本没有钱,因此判决3年2个月。
陈昭宏去年7月在台64线高架桥上执勤,遭到陈以恩无照酒驾追撞,被夹在2车中间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历经7次手术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截肢,他才刚与在振兴医院担任护理人员的妻子,登记结婚2个月,提笔写下纸条,「谢谢大家,我会坚强!」而陈女酒测值为0.87毫克,事后以10万元交保,2度在镜头前鞠躬道歉。
▼内政部长叶俊荣率员慰问因公截肢的陈昭宏。(图/资料照/记者林炜杰翻摄)
陈以恩当时说,「我会找时间去看一下员警,希望我能获得谅解。」但事发当下却扯谎屡被戳破,先说太阳太刺眼、后又说凌晨在吉林路吃姜母鸭,只喝一瓶啤酒,当时附近店家说,「夏天店面根本没营业。」 接着又被警方查出,他2014年就因酒驾被吊照缓起诉,因此被检方以「藐视法规、漠视用路人生命安全」,依酒驾致人重伤罪嫌起诉,同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陈以恩一开始辩称是吃姜母鸭。(图/资料照)
新北地院日前审理此案,陈昭宏和妻子在家人陪同下出庭,「因为脚被撞断,再也无法做外勤的工作,家里重担只能靠妻子。」而法官认为,陈以恩早已因酒驾被逮吊照缓起诉,却还是酒驾让员警重伤,藐视法规、更漠视用路人生命安全,当时不是自首,事后双方并没有达成和解。
陈女虽然在庭上坦承犯行,希望可以易科罚金,用一辈子分期来还,但经过3次调解会,她无业离婚又要养2名子女,根本没有钱,因此遭新北地院重判3年2个月,全案还可以再上诉;另外陈昭宏提出1000万求偿部分,合议庭裁定由民事庭审理。
▼陈昭宏积极复健。(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