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一夜酒没退 酒驾累犯遭判不准易科罚金
高雄吴姓男子去年11月酒驾遭逮,呼气酒测值高达0.34mg/l,遭法院依公共危险罪嫌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万5000元,由于吴男前后已发生5次酒驾且有肇事纪录,法院认定吴男不准易科罚金,可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吴姓男子去年11月酒驾遭逮,呼气酒测值高达0.34mg/l,遭法院依公共危险罪嫌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万5000元,虽然吴男称自己是前一天喝酒,且已休息一夜,不知酒还未退,上路后才遭逮,但由于吴男前后已发生5次酒驾且有肇事纪录,法院认定吴男不准易科罚金,可抗告。
判决指出,吴男去年11月14日与友人在高雄小港区「小情人KTV」饮酒,随后搭乘计程车返回住处再独自小酌,休息1晚后于隔日中午驾车出门买午餐,吴男因违规在路边停车吸烟被员警拦查,由于吴男身上散发酒气,员警对其实施酒测,其呼气酒测值达0.34 mg/l,遭警方依公共危险罪逮捕。
经调查发现,吴男先前有多次酒驾又肇事逃逸,且另有与人发生车祸的纪录,前后共有5次酒驾。高雄地院审理时,吴男辩称自己现在酒后都选择搭乘计程车,已经痛改前非,此次在家小酌后休息1晚,且未感受到酒意才出门,不知道自己体内的酒精还未消退。
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嫌判处吴男4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万5000元,案件送高雄地检执行,检察官认为吴男酒驾累犯且还曾有发生车祸纪录,如果给予吴男易科罚金,难收矫正之效,应认不准易科罚金,吴男提出声明异议,但法院认为检方用法无违误,驳回声明异议,可抗告。
虽然法官指吴男可改易服社会劳动,但检方透露,即便法官认为吴男可以透过服社会劳动收惩治之效,但目前依实务来看,吴男有多次酒驾及肇逃前科,就算他想改声请易服劳役,检方也会有很高的机率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