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斲傷憲法」 3大法官再次質疑憲法法庭

宪法法庭就「违反全民健康保险法扣费义务之裁罚案」作出今年第2号判决。记者王宏舜/摄影

宪法法庭判决全民健康保险法补充保费罚锾规定违宪,大法官蔡宗珍、杨惠钦、朱富美再度「独立」提出不同意法律意见书,认为谢铭洋、吕太郎、蔡彩贞、陈忠五、尤伯祥五名大法官作成判决不合法,轻率宣告违宪斲丧宪法公信力;然而,大法官吕太郎于协同意见书则批质疑者是「扮演捆绑宪法运作的紧箍咒」。

蔡宗珍等三名大法官重申五名大法官作成的判决,因宪法法庭组成不合法,欠缺个案审判权基础,不生判决效力。再者,本案审查标的涉及的制度性与法理性争议,已有释字第六七三号解释阐明在案,健保法规定是取法于此号解释已确认合宪部分,宪法评价应一致,不应也不必受理。

意见书指出,补充保费制度本身设有单次扣取上限、起扣下限及弱势豁免等多重内在限制,从而罚锾金额也有制度性实质上限,绝非处罚无上限,若仅以臆测的「可能过苛」,率尔否定法律效力,将使任何未设裁量空间的行政罚规定皆陷于违宪风险,动摇行政罚法制的可预见性与法安定性。

意见书认为「五人判决」于法庭组成不合法,且理据严重不足的情形下,仅凭抽象推测或凭空臆测,否定立法者整体制度设计,轻率宣告法律违宪,已斲丧宪法审判制度的公信力与健全发展。

吕太郎认为不计入拒评议的三名大法官不影响宪法法庭解释权,却有人以宪法第一七五条第一项规定「本宪法规定事项,有另定实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来质疑目前宪法法庭的组成,是严重误解。

他认为宪法为根本大法,不过宪法施行已八十年,时空环境完全不同于立宪当时,第一七五条第一项规定应「功成身退」,立法院不能再立法限制或拘束大法官行使宪法解释权,但反对者竟将此条文又拉上舞台,换个角色重新粉墨登场,造成原本设计让宪法施行更顺利的过渡条文,回头扮演捆绑宪法运作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