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产检都OK…夫妻却产罕病重症儿!一查竟是医院「弄错检体」崩溃
▲新婚夫妻自费产检一切正常,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却罹患重度罕病,经查竟发现是院方弄错检体,崩溃求偿。(图/记者黄子倩翻摄)
高雄一对新婚夫妻原本准备迎来第一个宝贝,并且在怀孕期间做了一连串自费检查,也都显示正常,但没想到,宝宝出生后,却罹患严重型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而经调查后,竟发现是医院跟检验所搞错检体所致,让这对夫妻相当崩溃,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和检验所败诉,须连带赔偿360万元。
判决书指出,这对夫妻2016年10月间到医院产检,并且花了数千元自费做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MA)基因筛检,希望能提早发现胎儿是否有罹患可能,而当时鉴验出来一切正常,夫妻俩才安心产下女儿,但没想到,女儿刚出生,2人就接到噩耗,女儿确定罹患重度脊髓性肌肉萎缩症,才惊觉是医院和检验所搞错检体,夫妻俩气得一状告上法院。
对此,院方和检验所皆否认出错,院方还称,已善尽事前确认身分、事中采集及保存检体,以及事后送交检验单位等注意义务,也落实采检处置及采检前后等标准流程,认为医院的产检服务,已符合专业水准合理期待,并没有任何过失可归责。另外,检验所也认为,检验没有错误、混淆检体的过失。
不过,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这对夫妻接受检验时,也有另一名的女子的检体同时送往检验所,而事后这名女子反而验出异常,还接到院方通知检报有问题,要她重验,但直到孩子出生后,孩子一切正常。
法官认为,院方或检验所可能将该女子及这对夫妻的检体搞错,但因当时并没有通知受检者重验,因此2者不无过失可能。
此外,法官也认为,依照优生保健法规定,孕妇经诊断或证明认定胎儿有畸形发育之虞者,可依照自行意愿来施行人工流产,且医师也负有告知责任,劝导期施行人工流产,若是因医疗机构及其所属人员的疏失,未发现已符合此一情况并及时告知孕妇,导致孕妇最终产下不正常婴儿,「自属侵害其堕胎权」,因此判决院方及检验所败诉,2者须连带赔偿这对夫妻36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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