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染流感应给7天「有薪」照顾假? 劳动部:研议中
▲王育敏今天在立院发动有薪家庭照顾假的临时提案。(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流感疫情持续延烧,许多县市陆续启动停课机制,但因为劳工若请「家庭照顾假」依劳基法规定不给薪,让家长请假意愿偏低,停课在家的幼童无人可顾。立委王育敏今(7)日在立院发动临时提案,要求劳动部检讨修正《性别工作平等法》,让劳工在请家庭照顾假时,也有薪水可拿。对此劳动部回应,将在2个月内给回应。
王育敏表示,依照目前《劳基法》规定,劳工请家庭照护假时,薪资比照事假规定不给付,但公务人员则享有5天的有薪事假,两套规定引发不公平声浪,劳工也不敢因为子女放流感假在家而回家照顾,希望劳动部修正《性别工作平等法》,让劳工兼顾家庭与工作。
对于王育敏的提案,劳动部承诺会在7天内给出回应,但劳动部官员也解释道,劳工若因家庭成员感染重大流感,可依性平法第20条请家庭照顾假,请假日数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7日为限,雇主不得拒绝或视为缺勤而影响全勤奖金、考绩或其他不利之处分。
此外,她还提到,雇主1日之薪资负担约为90.45亿元,如果现行7日家庭照顾下都给薪资,整体薪资负担将增加633.15亿元,因临时提案涉及雇主财务负担。劳动部将进一步凝聚共识,预计2个月后给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