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用稻谷算 新港奉天宫香客大楼租金明年涨
嘉义县新港奉天宫董事会决议调账香客大楼店舖租金,因双方无共识,提起民事诉讼,
嘉义县新港奉天宫董事会2年前决议,自2019年起调涨香客大楼店铺租金,因现有承租人当年一次就缴了15年租金,期限未到不同意调涨,奉天宫提起诉讼,法官认为调涨有理,判决租金自明年1月1日起调整。
新港奉天宫主张,香客大楼一楼店铺从民国60年代就出租给承租人,当初是以60年代约定的稻谷数量换算金额作为租金,但40多年没涨过,因物价波动,香客大楼店舖价值已大幅升涨,对比周边房屋租金行情明显过低。
庙方甚至说,因香客大楼店舖租金问题,部分信徒质疑庙方有对承租人输送不当利益之嫌,所以董事会在2018年7月5日决议自2019年1月起将香客大楼各店铺租金之每月租金调涨为「以83年后每月稻谷租金乘以每台斤15.6元(民国107年公告谷价)乘以1.2计算」,因承租人至今未依庙方调整后金额缴纳租金,庙方遂依民法442 条规定提出民事诉讼。
但承租人主张,当年奉天宫为筹建香客大楼资金不够,故张贴出租办法公告,让民众去投标,而香客大楼店铺共16间,一楼店铺投标条件为每间要一次缴足15年租金,该金额占总香客大楼建筑金额3分之1,当年被告或被告之前手为了地方妈祖婆,才愿意一次付高额租金,否则以民国68年间所缴纳一次15年租金,可买当地5楼透天房地一间半。
再者,租赁契约书除约定租金外,另约定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原应负担税捐及费用,承租人认为,代缴纳税捐及费用,亦属租金一部分,并无调整租金之必要。
法院委托不动产估价公司鉴定建物地价,发现香客大楼自民国83年至108年,平均涨幅达41.2%,认为所调涨租金尚属合理,但因承租人已将店铺租金缴纳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裁定香客大楼店铺租金,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