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看過來、房租扣除額若提高至18萬 財政部曝光稅損約在30億

立法院27日审查《所得税法》第17条有关租金列举扣除额部分。记者胡经周/摄影

立法院财委会今日审查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案,攸关房租扣除额从列举改为特别扣除额的,其中立委提出将扣除额提高的不同版本,从17万至30万元,对此,财长庄翠云在备询时首度曝光不同扣除额所对应的税损数字,其中一旦调高到18万元,税损数字估计为30亿元。

庄翠云也表示,财政部现在已经着手调查「租屋黑市」房东逃漏税的情况,也鼓励承租人报税,未来也会加强查核租屋黑市的情况,查逃漏税。根据财部向立委提报数据,这次根据不同立委提案的版本,受益租屋族约在46万至102万,相应的税损则介于32亿至71亿元。

庄翠云在答询时表示,若把房租支出移转到特别扣除额,并且把扣除金额提高至18万元,估计税损大约30亿,若提高至20万元,则税损也大约介于30亿至40亿之间,庄翠云也表示,倘若内政部补贴3万6000元,则在使用时也会扣掉补贴额的部分。

此外,财政部在适用特别扣除额的对象上,目前虽然完全排除有房族,但有立委表示,有很多北上工作的,虽然南部有房,但也得在北部租房子,此外,有很多有房,却是家中的「祖屋」,很多是共有的,根本无法出售,对此,庄翠云亦松口表示,会再做这些「例外」情况的研议,看这方面的租金能否同样适用特别扣除额。

虽然财政部近几年来都不愿意将房租扣除额从列举移转到特别扣除额,但此次终于点头答应,庄翠云表示,标准扣除额一直随物价水准上扬而调升,列举扣除额却未随物价连动,使很多租屋者根本用不到房租支出扣除,这次调整之后就不会有这类问题;她也表示,房租是重大生活支出,居住使用,因此有将扣除项目从列举移转到特别扣除额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