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灾害协助 房屋红单免征房屋税、灾损书审拟提高到30万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财政部将在周一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0403震灾专案报告,根据报告显示,除了研议将灾损书面审核从现行的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从2024年4月起如果建筑屋如果是张贴红单免征房屋税、黄单房屋税减半。
根据报告显示,财政部主动减免税捐主要有五项税目,营业税方面,核实调减查定课征营业人查定销售额及营业税额。
使用牌照税方面,依监理机关通报受损车辆报停或报废之资料,主动办理减免使用牌照税。娱乐税方面,就辖内查定课征娱乐税业者,依其停止营业期间或使用设施缩减主动办理按比例核减娱乐税。
房屋税则分为依各县市张贴的受损房屋危险标志「红、黄单」资料,按下列原则主动办理减免房屋税,「红单」的话自2024年4月起免征;「黄单」,自2024年4月起减半课征。
地价税,依各县市张贴之受损房屋危险标志「红单」资料,就该屋坐落之土地,主动办理减免2024年地价税。
此外,延长各项申请缴纳期限部分,财政部也祭出3项措施,受灾民众申请灾害损失税捐减免期限已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公告展延花莲县灾区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2024年4月份应申报、缴纳之各项国税之期限。
受灾民众因受地震影响致无法于规定缴纳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得依税捐稽征法第26条及《纳税义务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办法》规定,于规定纳税期间内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免加计利息),最长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
简化灾害损失审查作业上,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在15万元以下者,依「各地区国税局综合所得税灾害损失案件审查作业认定标准一致性原则」,得由国税局予以书面审核,免派员实地勘查。
财政部也正研议提高灾害损失书面审核金额标准由15万元调高为30万元,并使报备程序更为简化、一致及完备后公告周知,以利民众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