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党建工作骨干力量。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者队伍,特别是一支强有力的党组织书记队伍,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托。《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4个方面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一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即政治上强、跟党一条心;热爱党的工作、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人才聚集,重点从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层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可以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也可以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对人选严格把关,做到组织满意、群众公认。
二要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明确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要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党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党务工作。党务工作者可以“一对一”地派到社会组织工作,对一些规模小的社会组织,也可以“一对多”开展工作。其中,要注重选派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干部担任党务工作者。
三要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要求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对大量兼职党务工作者,加强经常性培训至关重要。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着力解决党务知识欠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党委组织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培训,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也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相应培训,并结合平时业务监管,督促指导他们做好党建工作。
四要强化管理和激励。对党务工作者既要严格管理和考核,又要激励和保障他们做好工作。对党务工作者既要严格管理和考核,激发他们敢担当、有作为,又要采取措施激励和保障他们做好工作。在管理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在激励上,既要注重物质激励,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更要加强政治上的关心,上级党组织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注重推荐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推荐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选时,要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意见。同时,上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优惠政策,也要有意识地通过党组织来联系和落实,注意方式方法,以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真正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