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是提高政府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力的前提。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应急管理体系是由机构(官方和民间应急管理机构)、设施(应急管理的基础设施、技术支撑、物资设备)和组织(协调、预警、演练、培训)等要素组成的有机系统。国内外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中心
我国现行的“指挥部—应急办”管理体制是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位居一线,理应更加了解当地实际情况,更加便于作出快速反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根据防治非典疫情的经验,我国已经明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于其他各类应急事务,除了少数跨省区的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由中央政府直接处置外,也应当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来构建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框架。从国际经验看,应急事务一般都是由当地政府直接处理,只有解决不了时,才请求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由上级政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必要帮助,应急指挥调度仍由当地政府负责,而不是应急责任上交。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急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城市政府和县级政府(不包括区政府)由于通常处于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线,因而应当将各种应急管理资源整合在一起,设立实战性的应急管理中心,建立指挥协调设施、信息联系网络和应急专业人员,统一协调处置当地应急事务,形成强有力的指挥中心和应急联动机制,直接处置突发事件;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应急指挥机构,这个机构并不取代其他专业部门的应急职能,而是一个平战结合的辅助性机构,主要功能是建立指挥设施、信息网络和专家咨询顾问班子,整理分析应急信息,研究应急事务和预案,一旦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即成为制定应急决策方案和指挥调度中心。
2.确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
在危机管理方面,现在政府不是没有信息报告制度,而是不规范,不统一,不标准,缺少严格具体的设定
。比如,各种各样的信息中哪些需要上报,哪些不需要上报,向谁报告,在什么期限内上报,并不严格具体。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如零报告制度、24小时报告制度等具体规则,政府掌握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大大提高,为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再如,应该上报的信息没有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有什么样的责任,受到什么处罚,也应当作出具体规定。在现实中,有的地方或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对不利的事情、负面的事情知情不报,或者虚报少报,有些地方发生突发事件,压住不报,私下处理。所以,对信息上报的责任应该有明确设定,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不按规定上报有关信息的责任。没有严格具体的设定,就不可能形成通畅灵敏的应急信息报告系统。
3.加强防范演练和培训
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发生通常会出现“预兆”。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经验表明,是否经过演练培训,结果大不一样。组织好有针对性的演练和培训,不仅可以实际检验应急预案完善与否,而且有助于提高心理素质,遇事就会临危不乱。据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安全总指挥杰克逊介绍,悉尼在奥运会开始之前进行了长达72个小时的总演习,以检验预案的完备程度。从演练情况看,在防震、防火、防暴等方面做得比较好,在防污染、防疫情、防事故等方面的演练则做得不够。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也做了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4.设定公开预警的标准等级
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风险,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表现。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是哪些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到什么程度应当公布,在什么范围内公布,常常令人难以抉择,实际中的做法也不一致。有的担心引起人心恐
慌,担心影响投资环境,该公布的信息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外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如英国1989年没有及时公布疯牛病信息,造成疫情蔓延,引起公众不满,同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英国又爆发猪口蹄疫,这次政府汲取处理疯牛病的教训,及时公布消息,说明情况,增强了社会防范准备,减少了社会恐慌。因此,为了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风险,办法之一就是设定公开风险信息的标准和等级,达到设定要求的马上自动公布于众,没有达到设定等级的风险继续追踪。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美国纽约市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具有疫情信息汇集和分析功能,只要有急诊病人打“911”电话报告病情,有关信息就会立即输入系统。只要相同病症增多,系统就会自动警报。这些经验,说明设定风险等级,及时向社会预警,对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提供完备的应急法律框架
法律法规是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依据。经验表明,应对突发事件首先要迅速控制事态,防止扩大升级,为此需要依法赋予有关部门必要的控制权和手段。在这方面,国外经常使用的是紧急状态法,实行紧急状态的分级管理,使应急处置有法可依,同时避免反应过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建设,目前已经制定了一些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文件,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在认真总结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2007年,我国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