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好孩子,高中没毕业就辍了学。我非常不喜欢学校,因为那里是一个浪费青春的地方。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没一样是我感兴趣的,只有音乐才是我的解药。朋友们都叫我鲨鱼,据说是因为我发起火时的样子就像一个血淋淋的捕食者。但我窃以为自己对女孩子温柔得很。
不知道哪个傻B说了句:喜欢音乐的孩子都不坏,他们只是还没长大。搞得本帅整天被一群老姐姐垂涎,也是头疼。在此郑重声明,姐弟恋什么的完全不是我的菜,哥哥我才没有什么恋母情结,欢迎年芳十六五七八的漂亮妹子前来骚扰。
关于辍学的故事,那可真够长的,但我不介意讲一讲。这可是我20年来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我的父母都是学校里的老师,而我正好中了那个魔咒——老师的孩子要么是三好学生,要么就是混世大魔王。大魔王的本职工作有哪些呢?一、承包学校的篮球场,任何时候,只要我们班要打球,那其他人就得乖乖的滚蛋;二、给全校的漂亮女孩子排一个顺序,谁要敢追第一名,就打谁;三、校门口罚站,被罚打扫操场是常事,罚站得自己来,但是打扫一律找低年级的小弟弟;四、谁要敢欺负我的同学朋友,那就是找死;五、说到南中,第一个想到的名字就是鲨鱼。
本来,作为一个大魔王能混到高三,好歹也要考个大学才不浪费这几年时间。但不幸的是高三那年,我认识了一个转学生陈以柯,我俩也算不打不相识。从此以后,我就走上了摇滚这条不归路。
这小子长得一副小白脸模样,刚来没几天,就吸引了几波女生去他教室外面打望。那几天正是篮球比赛,他抢我风头就算了,最让我气愤的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子赵雨晨居然给他写了情书,还给他买早点,TM的老子追了她两年,她一杯可乐都没给我买过。
那天体育课,我们两个班一向都是一起上的。我派人去跟他们班班长说这节课打友谊赛,踢足球,我心里盘算着,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这个臭小子。比赛开始后,我一直带球在陈以柯面前晃,本打算秀他一脸,没想到这小子还有几下子,好几次给我截断了。我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往他脸上射。这样折腾了几个回合后,我竟然错失了进球机会,而陈以柯相反利用了我的心理在上半场进了一球。同学们已经有些窃窃私语,班上一哥们儿拍了拍我的肩膀,“嘿,鲨鱼,再不认真,可就要输了。”我一把打开他的手,不耐烦的吼了句:“我知道!”
五分钟后,下半场开始了。我集中精力,跟班上的同学配合了起来,终于打平了比分,1:1。比分追平后,我又开始找机会攻击陈以柯,距离比赛结束还有3分钟时,我一个大摆腿扫向了正在带球的陈以柯。“咚”的一声,陈以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连滚几圈。体育老师一边吹着哨子一边跑了过来,“犯规!犯规!”
我正暗自得意,不料陈以柯却突然起身将我压在地上,用手肘狠狠地压着我的脖子,眼睛通红的瞪着我,“我草泥马!”我也不甘示弱,两人在地上扭打了起来。后来老师过来了,才把我俩拉开。我被罚下场,而陈以柯获得罚球机会。他坚持带伤上场,全校有胆量这么明目张胆的跟我叫板的也就只有他了。最终我们班输了那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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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赵雨晨再也没去找过他,但是赵雨晨也不再理我了。我听她班上的同学说,陈以柯让她滚,说因为她,害得他现在手受伤了。这个陈以柯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居然敢让我喜欢的女孩子滚。看来,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还不知道谁是这学校的老大。
周六晚自习后,我带了一帮人去他回家的路上堵他。等了很久,都不见他回来。我问道:“你们谁搞的消息?他娘的,这小子是不是住这边啊!这都等多久了!”一个小个子的男生吞吞吐吐的说:“他确实住这边,但是他平时都要先去学校附近的一家琴行,很晚才会回来。”我“啪”的一下打了他的头,“你怎么现在才说!敢情我们一群人在这儿吹了半天的风,陈以柯那小子还在勾搭女孩儿呢!”
天色越来越晚,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回了家。在面对家长这件事儿上,我从来不会怂恿谁去作对的,所以该回家了还是得让人家回,都把家庭关系搞坏了,下回还怎么出来燥呢?
我蹲在一块大石板上,抽起了万宝路。也不知道抽了多少支,站起来的时候腿都麻了。刚走没几步,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就缓缓的顺着阶梯走了上来。他耳朵里塞着耳机,低着头只顾着走路,并没有看见我蓄势待发的拳头。不知怎的,我也并没有出拳,反而是在他走了几步远之后,才吼住了他:“喂!你给我站住!”
他诧异的回过头来,瞧见是我后,眉头皱在了一起。他轻轻的把身后的吉他放在了一边,淡漠的问我:“来找我单挑?”
我耸了耸肩,“本来是群殴,现在突然不想打了。”
“那我走了。”
“你手怎么样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没来由的问了这样一句话,急忙改口说:“你要还想弹吉他,就对赵雨晨好点儿!”
他不解的看着我说:“你不是希望我离她远点儿吗?”
“哦,没错,但你也不能让她伤心。”
“这未免也太强人所难了,你那么有种,怎么自己不去追?”
“我追啊,追了两年了。”气氛不知不觉的就从刚开始的剑拔弩张转变成了心灵座谈会。
“你有那么喜欢她?我看她也就还好啊!你不考虑换个人?”他竟然给起了建议。
“不换,这就像我们南中一样,它再烂,再不自由,你让我换个学校混我还真不愿意,因为习惯了。”我若无其事的说着。
他在梯子上坐下来,我也跟着他坐了下来。
“跟吉他差不多哦,我也是习惯了,也不是不喜欢其他东西,但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喜欢抱起吉他弹一弹。”陈以柯爱惜的抚摸着他身边的吉他。
我猛地扯过他的手来,他条件反射似的要抽回去,“你还要打架?”
我笑着摇了摇头,“我就想看看你的手怎么样了,还能不能弹吉他。如果不能了,那我就真做了一件坏事。”
陈以柯不屑的说:“切,你做的坏事还少了?把自己说的那么单纯干什么?”
我习惯性的拍了他的头,“臭小子,我欺负的那些人都跟你不一样,他们都是恃强凌弱的人,那是罪有应得。”
陈以柯摇着头说:“我不信。估计这学校因为赵雨晨被你打的人不止我一个吧!”
“他们活该,知道老子喜欢赵雨晨还去巴结她,这不是存心找抽么?但是你是例外,我知道,是赵雨晨主动找的你。”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打我?”陈以柯白了我一眼。
“那不是气的么?现在清醒了,知道对不住你,你的手要是有事,以后这吉他我就帮你弹了。”
他惊恐的抱住了他的吉他,“你还是去弹别人的脑门吧,我这吉他脆,经不住你那金刚指。”
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打那以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由于我死命不愿意放弃赵雨晨,陈以柯只好答应教我弹吉他。我固执的认为赵雨晨会喜欢陈以柯,一定是吉他的缘故。傻傻的跟着陈以柯苦练了几个月,赵雨晨没能对我回心转意,但我反而因此彻底的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摇滚。
曾经的那个大魔王渐渐的不再爱出风头,而是每天塞着耳机,抱着一堆五线谱琢磨着。大家议论一时,也就过去了,毕竟江山代有才人出,前浪挂了还有争先恐后的后浪在等着上位。
但凡喜爱摇滚乐的人们大抵都不会不认识科特柯本。他的垃圾摇滚,他的才华,他在音乐道路上的传奇经历以及他27岁自杀时写在遗书末尾的那句话: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and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to fade away. 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成为了很多反叛者的宣言: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但是却没有人记住前半句:我已经没有当初的激情了。所以名人到死也只是能被利用的部分才会被人记住,就算是柯本这样的摇滚旗帜也不例外。
我喜欢他的音乐,我觉得自己能理解他,他也能理解我。但我不常常这样说,因为假装喜欢他的人太多了,而我不屑于跟别人混为一谈。但是我又不仅仅只喜欢柯本一人,那个时候,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反抗,所以但凡是燥一点的音乐我都甘之如饴。
“真正的摇滚是一种不死的反抗精神,它从不歌颂生活中的美好。”这大概就是我高中时期的信条。高三下学期,我跟陈以柯组了乐队,一开始还是晚上排练,周末偶尔在附近跑个小演出。后来,我已经无法忍受在学校浪费我宝贵的时间了,我跟父母说我要退学,他们差点没把我打个半死。
我妈说:“你个混账东西,你就算不考虑你自己,也得考虑我跟你爸的颜面吧!我们可都是南中的一级教师,我们的孩子都学不下去了,这学校还怎么培养学生!你要敢不上学,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热血沸腾的我哪听得了这话,二话没说,就回卧室收拾了东西,离家出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