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尽心(上) (4)

张释之秉公直言:法律是皇帝和天下人所共有的,不应该偏私。现在按法律就应如此判,如果擅自改动,加重刑罚,那么百姓便不会遵守法律了。而且在桥上时,皇上要严办他,当场叫人把他杀了算了,何苦还要我审办呢?现在皇上尊重法律,没有这样做,而交给廷尉我按法处治,这是十分英明的。廷尉是天下公平执法的模范,一有了偏差,天下执法的人都会随着性子任意增减刑罚,那就会乱了套,造成人心不稳,天下动乱。希望皇上考虑再三。

汉文帝觉得张释之说得句句在理,一片忠直,连忙说:“朕凭一时感情,错在朕也,廷尉判得完全正确。”

【原文】

孟子曰:“食[1]而弗爱,豕交[2]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3]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

【注释】

[1]食:奉养、拿东西给人吃。

[2]豕交:像弄猪一样。

[3]将:奉送。

【译文】

孟子说:“如果只是供给食物而并不疼爱他,就和养猪没什么两样了;如果只是疼爱而不恭敬,就和养畜生没什么两样了。对他人的恭敬之心是在送出礼物之前就应该有的。如果只在表面上表现的很恭敬,那么真正的君子是不会被这虚假的恭敬迷惑的。”

【阐释】

孟子说:如果只是供给食物而并不疼爱他,就和养猪没什么两样了;如果只是疼爱而不恭敬,就和养畜生没什么两样了。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在孟子看来,儿女不仅应该赡养老人,而且还要以满怀爱心、恭敬有礼的态度赡养老人。否则,赡养老人的行为就和养猪养狗差不多了。

这一章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就是关于孝敬父母的孝道问题。在人人都觉得“孝道”已日渐式微的今天,虽然关于孝道的问题已经没有战国时代那样举足轻重了。但在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的今天,赡养老人的问题也是日益突出。在这样的时候,孟子讲述的道理很有警醒作用。

【原文】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

【译文】

孟子说:“人的形体和肤色是天生的。只有成了圣人以后,才能不因他的形体和肤色产生惭愧之心。”

【阐释】

对于这一章,后人的理解各自不同,有人理解为“践肝之形以为仁,践肺之形以为义,践心之形以通于神明;几于百骸、九窍、五脏之形,各有所践也。”还有人评论此章说“此乃孟子言人性之善异乎禽兽也。形色,既是天性,禽兽之形色不同乎人,故禽兽之性不同乎人。惟其为人之形,人之色,所以为人之性。圣人尽人之性,正所以践人之形。苟拂乎人性之善,则以人之形而入于禽兽矣,不践形矣。孟子此章言性至精至明”。清代的著名学者戴震则说:“人、物成性不同,故形、色各异。”

这些道理、分析和评论都是合理的,但总归都是同一个意思,即:人既然有“人模”,就应该有个“人样”。那么什么是“人模”,什么是“人样”呢?很简单,“人模”指的就是人的形、色,“人样”指的就是人的善心。

【原文】

公孙丑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几[1]及而日孳孳也?”

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2],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3]。君子引而不发[4],跃如[5]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注释】

[1]几:接近于。

[2]绳墨:木工用来弹直线条以便锯木用的墨线、墨斗。

[3]彀率:拉开弓的标准。

[4]引而不发:拉开了弓,但是不放箭。

[5]跃如:跳跃的样子。

【译文】

公孙丑问孟子道:“仁义之道是最高大和最美好的,就像登天一样,似乎高不可攀。请问先生,为什么不能稍稍降低一点高度,使学道的人都能触摸到它,从而鼓励他们努力地去学呢?”

孟子回答道:“高明的工匠不会因为笨拙的徒弟改变或者废弃规矩,后羿也不会因为笨拙的射手而改变射箭的标准。君子张满弓而不射箭,只做出马上要射的样子。他恰到好处地做出样子,有能力的人就会跟着他学习了。”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认为,既然是类型相同的学生,就必须要有一个统一而合理的标准教育他们,以便让他们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孔子的主张与孟子不同,他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主张由学生知识水平及基础出发,选择不同标准的教育。

孟子的主张包含两层相互联系的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真理不能“降格以求”,不能因为追求真理的困难或目标高远而降低标准。从教育的角度来说也是一样,高明的老师不能因为懒惰愚笨的学生而改变或放弃标准。

第二层意思是说,善于引导学生的老师总是给学生留有理解的余地,重在传授方法,以身作则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积极性。把弓拉满但并不把箭放出去,而只是做出要放的样子,启发学生理解,激发他们跃跃欲试的愿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孟子把这种做法归结到“中道而立”的落脚点上。这样一来,孟子便巧妙地把教育与学习的问题和中庸的最高道德标准联系在了一起。

孟子的主张对于集体教学来说是有价值的。据此,孟子提出了教育时“中道而立”的标准。他指出,教育者定出标准,学习者必须照此行事,志在必达,决不能因为“拙工”、“拙射”而降格要求。当然,制定标准要根据大多数学生的情况,以便使教学难易适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学到知识。相反,如果标准定得过高,会使学生望而生畏,挫伤学习积极性,影响教学质量;标准定得过低,会使学生懒散消极,白白浪费时间与精力。只有确立中道而立的标准,并按它去严格要求学生,才是合理可行的,也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原文】

公都子曰:“滕更[1]之在门也,若在所礼,而不答,何也?”

孟子曰:“挟[2]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

【注释】

[1]滕更:滕国国君的弟弟。滕更曾向孟子求学。

[2]挟:倚仗、凭借。

【译文】

公都子问孟子道:“滕更跟着先生学习,先生似乎应该以师生之礼相待,但是先生却不回答他的问题,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倚仗着权势问我问题,倚仗着贤能问我问题,倚仗着辈分问我问题,倚仗着功劳问我问题,以及倚仗着交情问我问题,这些问题我都不回答。滕更至少有这五种情形中的两种,我当然不回答他的问题。”

【阐释】

孟子在这一章里阐述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要求学生要虚心求教,不要自以为是。尤其是在孟子门下求学的学生更应该如此。

孟子说,滕更犯了“倚仗着权势问我问题,倚仗着贤能问我问题,倚仗着辈分问我问题,倚仗着功劳问我问题,以及倚仗着交情问我问题”这五种错误中的两种。至于滕更到底是犯了哪两种错误,孟子并没有明说。朱熹引赵岐的说法,认为是“谓挟贵,挟贤也”,也就是说,滕更犯了倚仗自己是国君弟弟的地位和自己的能干这两种错误。

其实,滕更到底倚仗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孟子为什么不回答他的问题。这一点,孟子在论交朋友的原则时已经说过了,当时,孟子说“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还说要“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同样的道理,求教于先生门下,目的是为了学习知识,因此也不能掺杂贵、贤、长、勋劳、故旧等外在因素,否则就会“受道之心不专,所以不答也”。所谓“受道之心不专”,也就是指心不诚。而孟子的这种不予回答,也许就是“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的情况了。

不论在任何时候,孟子都要求保持师道的尊严。因为要保持师道的尊严,他就绝不会因为滕更是滕文公的弟弟而放宽要求,反而是要求更严:如果滕更有不恭之意,就干脆不理他。保持师道的尊严不仅是维护人格的尊严,也是维护学术的尊严。这种看重师道的风气和讲究师承的关系,是诸子百家共有的优良传统。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师生关系也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

其实,不止是向孟子求教要这样,向其他人请教也应该如此。既然“不耻下问”,当然就不应该在心中倚仗什么了。

【原文】

孟子曰:“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其进锐者,其退速。”

【译文】

孟子说:“不应该停止的事突然停止了,那就没有什么不能停止的事了。应该被重视的却被忽略了,那就没有什么不能忽略了。进步太快的人退步也很快。”

【阐释】

这一章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孟子说明了三种情况,一是“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不应该被停止的突然停止了,那就没有什么不能停止的了;二是“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应该被重视的却被忽略了,那就没有什么不能忽略了,三是“其进锐者,其退速”,进步太快的人退步也很快。

可以看出,前两种情况的性质是一致的,套用孔子的话说,讲的都是“不及”的问题:因为“不及”,不该停止的却停止了;因为“不及”,不该忽略的被忽略了。没有继续前进,没有重视,都是做得不够的表现,所以是“不及”。

前两种情况说“不及”的问题,后一种情况则说“太过”的问题。前进太猛,做得过了头,其结果是退起来也会快得很,最终还是达不到目的。如果也要套用孔子的话,就是“欲速则不达”。

在一般人看来,“不及”是消极,“过”是积极。消极的弊病不言而喻,可积极的弊病在哪里呢?从主观方面来说,“进锐者,用心太过,其气易衰,故退速。”好比马拉松长跑,一开始就以冲刺的速度跑,结果必然是很快落了下来。所以,无论怎么说,都是“其进锐者,其退速”。

那么,该怎么办呢?孔子和孟子都主张用中庸之道解决这个问题。中庸之道就是做得恰到好处,即“无过”,也“无不及”才是正确的,才能顺利地达到目的。

【原文】

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译文】

孟子说:“君子爱惜草木禽兽而不仁慈;君子对百姓仁慈而不亲近。先亲近亲人,继而对百姓仁慈;先对百姓仁慈,继而再爱惜草木禽兽,这才是合理的轻重次序。”

【阐释】

孟子在这一章里对“爱”作出了分析,阐述了爱的层次和等差。

孟子认为,“爱”主要分三种,一是对于物,二是对于民,三是对于亲。对于物的爱,主要感情是爱惜。按照朱熹的说法,爱惜的具体表现是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当然,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对于民的爱,主要感情是仁爱。按照宋朝理学家程颐的看法,仁爱的具体表现就是孟子在《梁惠王上》里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推己及人的仁爱对禽兽草木等“物”是谈不上的。

对于亲的爱,主要感情就不是爱惜和仁爱了,而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爱”。“亲爱”是爱的最自然最亲密的层次。

这三种爱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只有能够亲爱亲人的时候,才有可能推己及人地去仁爱百姓;只有仁爱百姓的时候,才有可能爱惜万物。否则,这些爱就会变成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不可能维系下去。从亲爱自己的亲人出发,推向仁爱百姓,再推向爱惜万物,这就形成了儒家的“爱的系列”。

从儒家的“爱的系列”上看,可以发现,爱虽然有亲疏和等差,但这些亲疏等差之间却又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爱之所以有亲疏等差,这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随意决定的,而是因为在客观方面来看,这些对象本身有所差别。

【原文】

孟子曰:“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不能三年之丧,而缌[1]小功[2]之察[3];放饭流歠[4],而问无齿决[5],是之谓不知务。”

【注释】

[1]缌:代指服丧三个月的人穿的孝服。

[2]小功:服丧五个月的人穿的孝服。

[3]察:仔细讲求。

[4]放饭流歠:大吃猛喝。根据古代的礼制,在长辈面前大吃猛喝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5]问无齿决:用牙齿啃肉。根据古代的礼制,在长辈面前啃吃干肉也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译文】

孟子说:“智者没有不应该知道的事,但总是急于知道当前最重要的事;仁者没有不该爱护的人,但总是急于爱护德才兼备的贤人。以尧、舜的智力,尚且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是因为他们急于做好眼前最重要的事情;以尧、舜的仁义,尚且不能爱护所有的人,是因为他们急于爱护德才兼备的贤人。如果有人不实行三年的丧礼,却讲究三五个月的短期丧礼的细节;如果有人在长辈面前大吃大喝,却讲求不用牙齿咬断干肉这种细节,这就是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事,什么是不紧急的事。”

【阐释】

凡事根据轻重缓急有所变通,这是孟子的一贯主张。在这一章里,孟子联系“智”和“仁”,着重阐述了权衡和权变的问题。权衡和变通的意义在于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就什么事都办不好了。

怎样的人才能称为智者呢?孟子认为,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知道自己要做的所有事情,二是在知道要做的所有事情的基础上,通过权衡,先做完最要紧的事情。怎样的人才能被称为仁者呢?也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敬重所有的人,二是在敬重所有人基础上,经过权衡,先敬重圣贤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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