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什么是征用和占用?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征用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公共事业或者公益事业的发展,体现全社会的长远利益,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主要用于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对土地的征用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征地必须是一种政府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二)征地必须依法取得批准;(三)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公告和公开;(四)征用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占用是指为了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等,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