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础,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体。党员队伍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到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抓基层、打基础,就必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
第一,促使党员真正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这是党员队伍建设工程的具体任务。党章规定,党员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八项义务,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八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相互区
别、密切相关,体现着党的先进性和党员标准,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目前,党员队伍方面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党员义务、权利意识淡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影响了党的形象。党员队伍建设工程,应围绕党员义务权利来展开,开展党章学习活动,进行党员义务权利教育,加强党员履行义务权利监督,组织进行党员义务权利考核评议,处理不履行义务权利党员,促使党员履行义务权利,并以党员履行义务权利的状况检验党员队伍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效。
第二,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这是党员队伍建设工程的关键。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奠定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人才基础。要根据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计划,确定任务,用好“三会一课”,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规律、基本经验教育,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教育,开展现代科学文化和优秀传统教育,开展法律业务知识教育,以提高党员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全面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评星定级等办法,及时了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帮助。要坚持群众满意的价值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建设融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的实践之中,把创先争优融入中心任务、融入岗位职责、融入制度建设,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开展调查摸底,将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同乡会、商会、网络等建立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运用热线电话、QQ群、飞信等加强同流动党员的沟通,运用谈话、上课、发资料、电教片、网络等对流动党员进行行前、行中、行后教育,采取积分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考核,促使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学习、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全力搞好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做好这项工作,要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如北流市实行流动党员“五式”管理法,即推行“依托式安家”,解决“管理难”问题;推行“网络式”联系,解决“联系难”问题;推行“跟踪式”教育,解决“教育难”问题;推行“结对式”帮扶,解决“生产生活难”问题;推行为家乡办好事、实事为内容的“积分式”考核,解决“作用发挥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党员教育管理实效。
第三,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营造民主氛围,发扬党内民主,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三严三实”,明德向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规戒恶、明法守操,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
为重点,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机制,创新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方法,定期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逐项进行评议,评出格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面问题,揭短亮丑,触及思想灵魂,以达到增强党员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内团结的目的。
第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关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乎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总的来说,党的基层组织对发展党员是重视的,但也存在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发展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突击发展,轻视质量等问题,影响了党员队伍的质量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如临洮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三荐两考一带”方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三荐”即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两考”即群众考评、组织考察,“一带”即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发展对象结成“定向带培”对子,将发展党员关口前移,提升了党员发展质量,扭转了党员发展源头不足、工作被动的局面。
第五,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党员队伍结构关系到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女党员2227.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3932.4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4.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从党员职业看,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24.4万名,农牧渔民2602.5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94.5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11.4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48.5万名,学生203.4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33.0万名,离退休人员1658.1万名。这些显示出党员队伍结构虽然在改善,但结构还不尽合理。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党员条件,大力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如永寿县重点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及女性党员,2013年发展党员94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76名,占80.6%;女党员22名,占23.4%;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76名,占80.6%, 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另一方面要把丧失理想信念,蜕化变质,不愿意继续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党员,及时清除出党,以优化党员队伍的质量结构,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