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谭不确定,再问了她一遍:“找向阳?”
“对!让他们立刻见面,立刻谈恋爱,立刻给我结束这一切!”迫不及待,焦急万分,一刻都等不下去了。
庆幸他们隐去了身影,否则一个女人站在人来人往的理发店门口,叫嚣……哎。
“李兰究竟对你说了什么?”以至于里面人仰马翻的,外面破口大骂的。司谭不敢说,纯属好奇。
怒火未消,“跟你没关系!”水烟甩了个白眼给他。
倚着墙,刚刷的白色石灰还没有干透,沾上了黑色呢子大衣。她抹了一手白,瞪了一眼无辜的刷墙工,他毫无察觉正卖力地刷着另外一块。
夏岛的萨兰婷公主违抗了保护神的旨意,穿过枝杈交错、青苔和荆棘,即使衣衫褴褛却依旧保持着高傲、优雅。她幻想着有一天,山毛榉仙女会把那对永不熄灭的蓝色蜡烛,那颗还在继续不断长出更多宝石的大钻石,那艘能在水底航行的船,全部送给她。还有那位英俊漂亮,喜爱寻欢作乐,放浪的弗特亥王子,他一定会对她一见钟情。(英国安德鲁·朗格 著)
只可惜,阿拉丁这辈子都成不了弗特亥王子,失去了神灯,连一碗泡面都得算计。
和他一定有关系。司谭选择了噤声,默默打开手机,输入“向阳,男,22岁,S市人”,点击搜索。很快,页面上跳出一连串同名同姓同年龄的男人,粗略一看,还有下一页。
俩人面面相觑,这个年代叫这个名字的竟然那么多?!水烟想到一个问题:“这个人,现在应该是毁容前?还是毁容后?”如果是前,那这些照片基本等同作废,他们还得一一核对?那真是个大麻烦。但,如果是后者,李兰怎么可能爱上他?!
司谭沉思了一会,试着又加入条件“子,向浩辰”,搜索,一秒后,页面上只剩下一个人的照片。
“哇,这东西可比你那破破烂烂的铜灯好用多了!”简直大开眼界,水烟夸张地摸了摸触摸屏,掩饰不住想要占为已有的意图,“过去和未来,尽在掌握,你们的神可真大方。”不像她上面那位给的,破瓶子,二百多年了都没装满。
他无话可说,干脆闭嘴,打开照片和信息,准备点击放大的手停下了。司谭疑惑地看着水烟,开口道:“这个人我见过。”
水烟一把攥住他敞开的大衣领子:“他在哪里?”别提了有多激动,她总算是听到一个能入耳的好消息了!
“旧货市场。”并且,照片上这个人,就是卖衣服给他的那个年轻男人,还好心地给打了个折扣。
噢!他是一定是老天看不下去,派来拯救她的!眼眶发热,水烟有大哭一场的冲动:“阿拉丁!”
“怎么了?”司谭随口问道,脑海中正在追索那个人此刻的位置。
“我真想亲你一口!”
跟着司谭走过两条柏油马路,拐过一个卖百货商品的街口,穿过一条飘着各色饭菜香的弄堂。红砖灰墙后,来往的人陡然多了起来,或挎着红蓝白条纹的蛇皮袋,或背着军绿色帆布大包,鼓鼓囊囊的。细长的竹竿撑起一顶顶塑料帐篷,沿着街道两边,蜿蜒伸展,一眼看不到头。
向阳的摊位在中间位置,黄色的硬板纸上写着“清仓处理,一律五块”。这个年代的工资一个月也才几十块钱,五块一件衣服,算高了。自然,看得的人多,买的人少,生意冷清。
水烟看着这个男人,油光闪亮的三七分头,黑色翻领毛衣,深咖啡色的灯芯绒外套,发白的蓝色牛仔裤,低着头一边整理被翻乱的衣服裤子,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察觉到探究的目光,向阳抬头朝他们望来。
“哟,老板,又来啦!”
剑眉飞扬,朗目星辰,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一侧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司谭悄悄扯了扯水烟,她看得眼睛都快直了。
弗特亥王子!不,不一定。外貌不能取决一切,她还没见到自负、轻薄这两个曾属于这位王子的标签,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过,这样的相貌,李兰应该看得上。
不怀好意地揣测,这个男人比阿拉丁应该更能吸引女人的注意。
“老板,还想买些什么?”向阳朝司谭挥挥手,视线瞟到旁边的水烟,和她脚上的高跟鞋,哎呀了一声,“那鞋是不是尺码不对?我再给你找找,小姐你穿几码的?哎,你不知道新的才几双,我好不容易弄……”
迅速打断了他的话,“我们是来找你的,”司谭快步上前,稍稍压低了声音,“不换鞋。”
“找我?”向阳指着自己,不太明白,迟疑的目光,在司谭和默不作声的水烟的之间徘徊。
拐弯抹角不是司谭的性格,直言不讳:“你认识李兰吗?”在水烟的眼里,这个问题很蠢。
向阳楞了楞:“理发店的那个……李兰?”
“我们刚从那过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难怪,他们会再来,向阳了然地点头,“她一定告诉你们我这准备清仓了吧?哎,没办法,马上结婚了,老婆的话不能不听,再做下去肯定亏本。放心,既然是我老婆介绍的,你们随便挑,一定便宜!欸,那鞋?”
他还以为,他们是李兰介绍来的客人,很久都没有回头客了。
“你们要结婚了?”
“嗯,过好年就结,瞧见最高的那幢楼吗?我们这最好的!”向阳朝他们身后一指,“就是贵了些。”一想到李兰非得在那里摆酒席,他仍然感到心疼,她倒是一分钱都不用花,有苦说不出的是他。
一句话堵在喉咙口,水烟差点被活活噎死:这是什么见鬼的神转折?!她脚步不稳,心里的疑问绕成了一团,走了过去,却见转过身面对自己的司谭,眉头紧锁,一副凝重的表情。
不对,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错了。”
与她一样,司谭也发现了:“对,错了。”
而神,是不会出错的。
五点不到,向阳收摊回到家时,李兰已经躺在了床上,失魂落魄的衣服都没换,呆呆地望着剥落的天花板。
“今天怎么那么早?”
脱下灯芯绒外套,用力拍去一层灰,挂上衣架,拿起沙发背上的厚棉袄。
李兰一动不动,有气无力地:“别提了,今天撞鬼了。”
多大点事,“挺巧,我今天也见鬼了。”翻着棉袄的口袋,向阳自顾自地说道,“还是一男一女两个,大白天的,咻地一记无影无踪。”等他反应过来,人早没了,跟见鬼差不多。
闻言,李兰腾地从床上弹了起来:“那女的是不是长头发,穿着件大红色的毛线裙,眼睛是金黄色的?”
口袋里的钱还在,拍了拍,“对啊,那衣服还是我卖给他们的,”棉袄套了一只袖管,向阳停下动作,侧身瞧着她,忽然大笑,“不过,我没看清那女的眼睛什么颜色,倒是那男的眼睛碧绿碧绿的,跟狼似的。”
“你别笑,我是说真的!”明显向阳没把她的话当回事,李兰一急跳下床,鞋都没穿,“你刚刚说什么?他们去你那里买衣服?”
不屑地撇了撇嘴,“对啊!一天来两次,第二次说是你介绍来的。要是鬼还穿衣服干嘛?反正没人看得到。什么真的假的,再说了世上哪有鬼?还不都是人吓人。”他不过开了两句玩笑,她就跟真的一样,“都什么时代了。”也就她还迷信这些,好歹也是读过书的。
“我没有说过,他们骗你的,那个女人一定有古怪。”尤其是那双眼睛,李兰一想起就感到害怕。她没想到,他们会找上向阳,还记得那个女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钱,她一吓,问向阳:“他们用的是真钞?”
向阳受不了她的一惊一乍,“你管骗不骗,反正人民币是真的,不是冥币!再说,那男的不是更奇怪。”不耐烦地提高了嗓门,余光瞥见床头柜上挂历纸包裹的封面,“亏你还看外国书,连外国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你当我没见过外国人吗?我就是觉得……”
“烦不烦?!”这次,他强硬地打断了她的话,“有空想这种问题,不如想想马上结婚了,你妈那房子到底什么时候腾出来?”如果不是看在她家就她一个独生女,他早想分手了。
“房子房子!随便跟你说什么,你总能绕到房子上去!是我嫁你,不是你入赘!整天惦记我们家的房子,你要不要脸?!”李兰的气不打一处来,“当初让你找份工作,硬要做个体户,到头来,连你爸妈留给你的房子都赔进去还不说。”
牛鬼蛇神,都不及她将要嫁的这个男人,卑鄙无耻,可怕。
“李兰!我警告你!”
“干嘛?想打我?试试看啊!”
脸涨得通红,手指快戳到她的额头,向阳的眼底一片阴霾。李兰冷笑着迎了上去,她早就准备好破罐子破摔了,大不了一拍两散,谁也别想好过。
就在俩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忽如其来,乌云散去星辰朗朗。
“傻瓜,我怎么会打你?”手掌抚上她的脸庞,指尖描画着她秀气的眉眼、突出的颧骨、红润的嘴唇,他笑得那么温柔,浓情蜜意,“不舍得啊,你的肚子里还怀着我们的孩子呢。”
牙根咬得死紧,一字一句迸出牙缝,“我会打掉这孩子。”曾经她有多爱这个男人,现在就有多恨。
笑意未达眼底,“随你的便,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趁早,对你我都好。”他会在乎吗?
放开了她,抓起桌上的钥匙,向阳出门前丢下一句:“酒席订好了。”
砰,房门关上的一刻,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下。
李兰和向阳是对门的邻居,他刚搬来的那天,再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簇新的棉袄,生涩的针脚线,他的母亲牵着他,端着一盆子定胜糕和豆沙包,挨家挨户地送。
那个年代谁家的条件都不好,还不如现在。向家妈妈温婉娴静的外表下,有着不一般的豪爽,出手大方得令人瞠目。李兰躲在窗帘后,看着妈妈接过糕点,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
摸摸肚子,撅着小嘴,妈妈还在与新来的那户人家聊天,再不进屋,那些糕点就得重新蒸过了。无聊地等待中,李兰扯下了窗帘,杆子砸到了脚上,痛得她又蹦又跳。
“李兰!你又干嘛啦?!”
声响惊动了她妈,还有向家母子。
那个男孩,从母亲的身后探出头,嘴角一侧挂着浅浅的酒窝。
四平方的阁楼上,湿冷的空气,从老虎窗的缝隙中溜进屋内。向阳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一杯温热的黄酒,一饮而尽。
“又跟你女人吵架了?”
他的对面,是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二十来岁,裹着宽大的棉袄,左侧鬓角到额角突起的红色疤痕,像只死掉的蜈蚣趴在那里。
“习惯了,别提她,喝酒。”杯子重新满上,向阳摇晃着杯子。
“好好,不提,喝酒。”
老虎窗外的屋顶上,两个虚幻的身影注视着屋里。
水烟一直盯着那个男人腿上,那是一条普通的蓝色工装裤。可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她的背后蹭得都是白色的石灰,司谭伸手想替她,对上她惊愕的表情——拍灰的手停在半空,他蓦然回头朝屋内看去。
男人对向阳说:“兄弟,我打算好了,年后去B市,一起去闯闯?”
向阳一脸的神往:“不错啊!正好我那生意也不打算做了。”
“一起去呗!”
网页上的照片放到最大,司谭将手机递给水烟,她懊恼地埋下了脑袋:“你那神,也不靠谱。”
向阳,男,22岁,S市人,妻:李兰。
照片上的男人,脸上没有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