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贫困问题呈现出新特征,扶贫工作遇到了新挑战,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针对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强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力做好扶贫开发这篇大文章。目前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全国“扶贫日”。这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脱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
不懈努力,我国已经使6亿多人脱贫,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我国贫困发生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80%以上下降到2014年的7.2%。取得如此巨大成就,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农村改革为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减贫提供了重要基础。当时,农民生计来源以种养业为主。农村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一产业增加值从1978年到1985年以年均7%的速度增长,农民收入迅速提高。第二,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村减贫提供了强劲动力。在农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大幅提高。第三,工业化和城镇化成为农村减贫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工业和城镇转移,非农产业收入成为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此外,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带有明显的普惠性,经济发展的收益能迅速为广大农村人口所共享。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贫困人口数量逐渐减少,但减少的速度逐渐趋缓,贫困问题呈现新的特征。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在初始阶段作为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种养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逐年下降。农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也在逐年下降。这意味着依靠
种养业的农户很难大幅提高收入,容易陷入低收入或贫困状态。第二,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交通条件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群体以及受教育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群体更容易获得经济发展的红利。农村困难群众由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能力较差,继续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面临较多困难。目前,农村绝对贫困人群主要有三类:一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极端贫困户;二是虽有劳动能力,但家庭负担很重、教育和医疗等支出很大的群体;三是虽有劳动能力,但所处客观条件非常不利于改善生计的群体。
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的以贫困县为扶贫单元的扶贫开发,在现阶段难以做到针对贫困农户的精准扶持。为了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我国从2014年开始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践证明,精准扶贫是适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新特征的扶贫方式,是实现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也进一步指出要在2020年实现7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所有贫困县全部摘帽,就是希望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帮助贫困群众走出贫困陷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让一个人掉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