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逸闻

(一)奇幻的安禄山

大唐的辉煌,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位蕃将,《新唐书》特立“诸夷蕃将列传”一卷记载这些将士的军功战绩。怎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唐辉煌的终结,很大程度上也归结于一个叫安禄山的蕃将身上。

安禄山小名叫“轧辇山”,据说突厥语的意思是“战神”。这位安禄山早年时是一员勇将,《新唐书.逆臣列传》将他列为头号“功臣”,记载他曾经以五骑擒捉契丹数十人,当时的安禄山还称得起“伟而皙”,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考虑到他的混血,(父亲是目前中亚地区的人,母亲是突厥人)这也不足为奇,中年以后安禄山日渐发福,中年发胖,这本是寻常的身体变化,但安禄山却胖得有些出奇。

《新唐书》记载他的腹部庞大得快要挨上自己的膝盖,每次入朝时途中都必须要换马,而且马匹都是要能负重奔驰的好马,否则马匹就要承载不起,仆倒在地。

这一切都还算情理之中,毕竟每个人都有胖的权力,但《新唐书》描述胖成这样的安禄山居然能跳“胡旋舞”,这就有些奇幻色彩了。《乐府杂录》记载这种舞蹈的范围限于一条小圆毯上,舞蹈者纵横腾跃,两足终不离开圆毯之上,《新唐书礼乐志十七》记载这种舞“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皮肤白皙,肚子垂到膝盖上方,能压死马的大胖子在一个仅能容足的小圆毯上,面对着帝国最高统治者唐明皇李隆基和他的爱妃杨玉环,飞快地旋转他的胖肚子……

大唐的皇帝还喜欢拿这个肚子打趣,问他:“肚子这么大,里面装了些什么呀?”

白白胖胖的安禄山回答:“里面什么也没有,就是装了一颗赤心。”

于是皇上大悦。

历史上不少人借此来批判这家伙面憨心奸,见风使舵,包藏祸心。

平心而论,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讲,绝大部分人肚子里装的都是赤心,五颜六色的心脏怎么说也是稀罕物,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任人不明的板子无论如何要先打在李隆基自己身上。

当时虽然没有专业的绯闻炒作,但对于宫廷见的风流韵事,坊间却也是十分关心的,也不知怎么着便把安禄山和杨贵妃编派到了一起,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有人钻到安禄山的胖肚子里亲眼看到了他的那颗赤心上刻着“亲爱的杨玉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似的。甚至于有些唐传奇将安禄山起兵造反的缘由归结于杨玉环,颇有“痛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想想杨贵妃真是不容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漂亮的名女人难上加难,不过六宫和六军的责任居然都要一个女人来承担,除了说明男人推卸责任和历史本身就是个奇幻故事外,似乎也再难说些别的了。

宋代秦醇着传奇《骊山记》,载这位奇幻的安禄山一日喝高了,醉卧在明霞阁下,突然变身了,(或者基因突变了?)反正头上出角、身上长麟,宫人急急忙忙报告皇帝:“安禄山变龙了!”估计唐明皇当时捉摸着:“我都还没变呢怎么就轮到他了呢?”于是急急忙忙来看,看完后作为一个古代的奇幻生物专家(事实上聪明莫过天子,他就是说煤是黑的也一定有人说对),明皇立刻下了专家鉴定结论:“不用怕,这是条猪龙。”

事后贵妃问起此事,唐明皇从“生物学”的角度很好地给予了解释:真龙角长鬃密、腹紧尾倍(尾巴长度超过身体一倍或数倍)、目深鼻高、麟厚爪长、朱目血舌(别误会,这一定不是色素沉淀)……而安禄山这条龙腹大尾赤、麟薄爪秃、鬃疏角短……总之,属于伪劣产品,估计拿不到真龙文凭,自然是坐不了江山的。

当然这个故事是传奇家语,不能当真,但杜甫的一首诗倒是可以当作诗史来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一个会跳舞的奇幻胖子,带给大唐的变乱,却一点都不奇幻。

(二)奇幻的“昆仑奴”

大唐国力强盛,便有许多外籍仆人来唐朝充当劳力,当然,其中既有自愿的,又有被迫的。在这些外籍劳力中,“昆仑奴”的奇幻色彩最浓。

关于昆仑奴的身份、由来,史学家多有考证,史书也颇多记载,宋朝周去非所著《岭外代答卷三》记载得颇为详尽,全文不长,抄录如下:

“西南海上,有昆仑层期国,连接大海岛。常有大鹏飞,蔽日移晷。有野骆驼,大鹏遇则吞之。或拾鹏翅,截其管,堪作水桶。又有骆驼鹤,身项长六七尺,有翼能飞,但不高耳。食杂物炎火,或烧赤热铜铁与之食。土产大象牙、犀角。又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拳发,诱以食而擒之,动以千万,卖为蕃奴。”

在这篇记叙中,不论作者是道听途说、还是信口开河、或者是因袭古人,我们都看到了字里行间汪洋恣肆的想象力:遮天蔽日的大鹏,一截羽毛的翎管竟然可以当作水桶;食火吞铁的骆驼鹤、黑肤拳发的昆仑奴——这些文字即便与想象奇幻著称于世的《天方夜谭》相较,也毫不逊色。

唐代传奇大家裴铏在《昆仑奴》中塑造了一个杰出的昆仑奴形象:昆仑奴磨勒的主人,一个姓崔的小子看中了一个一品大官家的歌姬,得了相思病,有色心没色胆,天天窝在家里郁闷,昆仑奴得知了他的心事,自高奋勇替主分忧。大官宅前有犬,“守歌妓院门,非常人不得辄入,入必噬杀之。其警如神,其猛如虎”,面对这样奇幻的犬,昆仑奴毫不畏惧,用链锥挝杀,当然杀狗的时候肯定没唱“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嘿……”

杀了狗后,昆仑奴驼着崔生翻入高墙,一对有情人互诉衷肠后“磨勒请先为姬负其囊橐妆奁,如此三复焉。然后曰:‘恐迟明。’遂负生与姬而飞出峻垣十余重。一品家之守御,无有警者。”

这位昆仑奴背着歌姬的妆奁往复多次,随后又背着两个人跃出高墙十余重,阖府卫兵竟然没有一个察觉,他不是轻功盖世,就是精通法术,骑扫帚的可能性不大。

谁知后来东窗事发,姓崔的那小子太不仗义,在大官面前将前因后果全招了,于是这位一品老爷气势汹汹地调来了五十个甲士捉拿磨勒。昆仑奴“持匕首飞出高垣,瞥若翅翎,疾同鹰隼,攒矢如雨,莫能中之。”大意是昆仑奴拿着匕首,身形象雄鹰一样飞出高墙,任凭箭雨如注,难伤他分毫,十余年后崔家还有人看见他在洛阳卖药,容貌如旧——可见他非但身负绝技,而且驻颜有数,可能要天长地久地活下去了。

文中的这位“一品”据史学家考证,便是剿灭前文那位奇幻胖子的兴唐名将:郭子仪。

《新唐书.郭子仪列传》载郭子仪曾在万马军中,脱铠免胄,帅数十骑入敌阵,面见回纥首领,侃侃而谈,将一场刀兵,消弭于无行,他一生戎马,高寿善终,本身便是一个传奇人物,传奇家以他为原型塑造大官的形象,反衬出昆仑奴的心智胆略,相形之下,昆仑奴的主人崔生更显得胆小怕事,毫无风骨,在昆仑奴这个外邦的“奴仆”面前,相形见绌。

另一个著名的昆仑奴形象来自于唐代袁郊所著的传奇,《陶岘》:

陶岘是陶渊明的孙子,闻名朝廷,也算是一个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的名士,酷爱山水,身边常带着一柄二尺古剑、直径四寸的玉环与一个善水勇捷的昆仑奴摩诃,陶先生将这三样东西称为自己的三宝。每游历到水色秀美之处时就将玉环和古剑投入水中,让昆仑奴下水去取,作为一种娱乐。谁知一次过巢湖的时候,摩诃下水去取环、剑,结果被水中毒蛇咬伤,削去了一指。

这位陶先生还不吸取教训,在经过西塞山泊舟吉祥佛舍时发觉江水发黑不流,他明知水下有怪物,依旧将玉环和古剑投入水中,让昆仑奴去取,谁知水下竟然是一条两丈长龙,摩诃不敌,上船来禀告,这位名士尽然对昆仑奴说:“三宝已失其二,留着你一个也没什么用,还是勉力下去帮我把玉环和古剑捞上来。”

结果昆仑奴被逼无奈,“被发大呼,目眦流血”复入黑江,在与巨龙的搏斗中不幸身亡。

陶岘所为,大失先祖“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气度,与“仁者爱人”的标准更是差之千里,而这个善水勇猛的昆仑奴,却是勇捷非常,忠心耿耿,令人扼腕。踱走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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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奇幻的胡商

说过了唐代的外籍仆人,来说说唐代的外籍商人。

安禄山是个胡人,由于大唐疆域辽阔,中西文化交流频繁,长安城更是五方杂处,“胡人”这一概念便也显得比较宽泛,甚至远至大秦(东罗马)等处来的人,也可称之为胡人。胡人的身份也多种多样,有蕃将、画家、伶人、僧侣、商人、译语人(翻译)、文官、医官、乐人、术人(不是法师……玄奘大师出长安时有一个术士何仲达,占卜告诉大师,西去的坐骑要是匹“瘦老赤马、漆鞍桥前有铁”,后果应其言,此类人颇似预言家和占卜师。)

这些胡人中,胡商的故事,也多与奇珍异宝有关,其中一些胡商与珍珠的故事颇富有奇幻色彩,《太平广记》中便记载了许多胡商的故事,试举几例:

“武则天时,西蕃某国献给她毗娄博义天王的下颔骨和辟支佛的舌头,并有青泥珠一枚。武则天将下颔骨和舌头悬挂起来让百姓看。下颔骨很大,像一把小交椅;舌头是青色的,大如牛舌头;珠子像拇指那么大,微微发青。武则天不知青泥珠的珍贵,把它送给了西明寺的和尚。和尚把这颗珠子装在金刚的脑门儿上。后来和尚讲经,有一个前来听讲的胡人见了这颗珠子就目不转睛地看。十几天里,他总在珠下凝视,心并不用在听讲上。和尚心里明白,于是向胡人问道:“施主想要买这颗宝珠吗?”胡人说:“如果一定能卖,我保证出重价。”和尚最初的要价是一千贯,渐渐涨到一万贯,胡人全都答允。于是以十万贯成交。胡人买到此珠后剖开腿上的肉,把珠子纳入其中,然后回国。和尚不久就把这事向武则天禀奏了。武则天下令寻找这个胡人。几天之后,使者找到了那胡人,问他宝珠在什么地方,他说已经把宝珠吞到肚子里了。使者要剖开他的肚子检验,他没办法,只好从腿肉中取出宝珠来。(这属于一个比一个狠……)武则天召见那胡人,问道:“你花重价买这珠子,要用它干什么呢?”胡人说:“西蕃某国有个青泥泊,泊中有许多珍珠宝贝。但是淤泥很深,无法将珍宝弄上来。如果把这颗青泥珠投到泊中,淤泥就会变成水,那些宝贝便可以得到了。”武则天于是拿青泥珠当宝贝。直到唐玄宗时,这珠还在。”(《太平广记卷四百零二宝三》出自《广异记》)

从这个故事中一方面可以说明则天朝释教兴盛,一方面也可以见识到胡商识宝重宝,当然那颗神奇的青泥珠子到底有没有净化淤泥的环保作用,那就不得而知了,当时若是有科幻小说这一门类,这个故事倒是可以算是一个,不过估计只能算是软科幻、轻小说一类。

另一个有关胡人与珍珠的故事是这样的:

“近世有波斯胡人,至扶风逆旅(注:相当于客栈),见方石在主人门外,盘桓数日。主人问其故。胡云:“我欲石捣帛。”因以钱二千求买。主人得钱甚悦,以石与之。胡载石出,对众剖得径寸珠一枚。以刀破臂腋,藏其内,便还本国。随船泛海,行十余日,船忽欲没。舟人知是海神求宝,乃遍索之,无宝与神,因欲溺胡。胡惧,剖腋取珠。舟人咒云:“若求此珠,当有所领。”海神便出一手,其大多毛,捧珠而去。”(出处同上)

这两个胡人运气都不太好,好不容易都把宝珠藏在肉里了,结果一个被人皇重新要了回去,一个被海神夺了回去,白白地受了些皮肉之苦,空欢喜一场。但唐朝的胡商中藏龙卧虎,可不光是这些时运不济之人,唐代的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张读曾写过一篇《陆颙》(出自《宣室志》),梗概如下:

话说长安城东有个叫陆颙的,从小就喜欢吃面,越吃还越瘦。这位结实了一群胡人,其中一个倒是懂医学,告诉陆颙:“食面者,非君也,乃君肚中一虫耳。”当时虽然没有“生化危机”、“异形”这种说法,但肚子里有虫自然也是要吃药的。陆先生吃了胡商给的药丸,“遂吐出一虫,长二寸许,色青,状如蛙”胡人大喜,告诉陆先生这青蛙虫是天下至宝,“禀天地中和之气而结,故好食面,盖以麦自秋始种,至来年夏季方始成实,受天地四时之全气,故嗜其味焉。”大意是这虫子是由天地元气凝结而成的,之所以爱吃面,是因为制作面食的麦子秋天播种,夏天结穗收获,(那些改良品种不在其内……)一年四季的天地之气全都经历过了,(大概就像花果山那块石头受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突然就变猴子了;补天石经历了人间风月突然间就开口说《红楼梦》是一个道理……)所以很符合这虫子的胃口。天地间所有的宝物都是天地元气凝结而成的,而这虫子是宝中之宝,有了这个总根,就不怕得不到别的宝物——所以说世上什么最难得?人才啊,消面虫固然罕有,但能透过肚子看到虫子的胡商那更是罕有。

胡商得了这虫子后来到海上,“油膏于银鼎中,构火其下,投虫于鼎中,炼之,七日不绝燎。”用银鼎连烧了这虫子七天,这宝物的大老板消面虫有难,下面的雇员自然不能置之不理,先是来了个童子,捧了一盘径寸珠出来(瞧瞧……人家一送就是一盘,上面那个老兄好不容易得了一颗,还被海神抢去了),结果胡人看不上眼,把送宝的童子骂出去了。随后来了一个漂亮的玉女妹妹,送的珠子也不合胡商意,最后来了个仙人,送来了一颗直径三寸的宝珠,商人这才作罢,收下了宝珠,停止烤虫。

等歇了火以后那条烧了七天的虫子依旧活蹦乱跳,毫发无伤,看来胡商以后如果没钱,只要招呼一声:“来人,烤青蛙。”就万事大吉了。

故事到此还没完,那个胡人“吞其珠,谓颙曰:‘子随我入海中,慎无惧。’颙即执胡人佩带,从而入焉。其海水皆豁开数十步,鳞介之族,俱辟易回去。游龙宫,入蛟室,珍珠怪宝,惟意所择,才一夕而获甚多。”

原来仙人这颗宝珠竟然是避水珠,胡商吞下去以后(他也不怕胃结石)带着陆先生直奔龙宫、蛟人宫室,拿了无数金银财宝,陆先生从中分了一杯羹后做起了国际贸易,在南越贩卖,“货于南越,获金千镒”,不再出仕,一生荣华富贵,逍遥自在。

以上这些神奇瑰丽的大唐故事或见于正史、或见于笔记,或见于唐宋传奇集,如大唐一般兼收并蓄,异国人物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胡商,无不想象奇幻,汪洋恣肆,神、龙、仙、人,俱现笔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只不过我们继承得太少,遗忘得却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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