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

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

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本章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二章 公文种类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六章 备案、清理与评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附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一章 总 则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八章 退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七章 任 职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总纲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二编 分 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二章 附 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四章 行文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公文拟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二章 审计对象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设 立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六章 公文办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六章 党的干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五章 公务用车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五章 适用与解释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七章 附 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七章 师资、课程、教材、经费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