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
依规依纪推进执纪审查,不仅是对纪律审查工作本身的定位要求,更关系到维护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尊严。越是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越要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方面的程序规范;越是任务繁重,越要确保执纪审查工作质量,使执纪审查在依规依纪安全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这里既规定了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的重点,即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又明确了执纪审查的要求。在执纪审查中,要注重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有针对问题线索处置方面的专门规定,这是抓好线索管理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确保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依纪依规有序进行。
第二,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或掌握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履行报批程序,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并录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与管理系统,确保对每一件线索有效管控,防止线索流失、选择性办案和利用线索谋取私利等问题发生。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过程中,要采取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集体排查。纪委书记、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常委、案管室主任、有关工作人员要全程参加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常委还要参加分管室的线索集体排查会议。
第三,明确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标准。中央纪委根据实际情况规范了线索分类处置标准,分为五类,即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问题线索都有相对应的十分明确的处置标准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纪依规执行分类处置标准。新标准去掉“留存”环节,增加“谈话函询”环节,是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一个重大变化,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转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志,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真正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第四,加强对问题线索管理的监督和保障。严格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确保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处置工作严肃、认真、有序。强化线索管理的保密工作,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密泄密情况发生。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线索处置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了解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落实跟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线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对每一条反映领导
干部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并签字确认。要通过对反映领导干部一般性问题线索的及时处置,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此外,《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3年底,中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5年初,中纪委又下发通知,要求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在具体实践中,中纪委在曝光“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上,“点名道姓”已越来越呈现常态化。“点名道姓”体现了党纪处分的严肃性,事实上也是如此,既然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被问责,就应该有明确具体的指向,对应具体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哪级干部,不管是否同时触及法律,都不应该有例外,体现的都是党章的基本要求。
2014年2月28日,中纪委常委会会议明确指出:“公开曝光是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监督的制度创新,是党务公开的实践探索。要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发挥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使之‘不敢’的氛围。”点名道姓通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纪委推出的反腐新举。《监督条例》明确了执纪审查必须点名通报的五类人,分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既注重节日前后的曝光,也重视日常通报,形成长效的震慑机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