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租税管辖区 已交换经济实质活动资讯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于3月底宣布,根据有害税收制度论坛(FHTP)制定的全球实质性活动标准,12个「免税或仅有名目税率」的租税管辖区已首次实施交换经济实质活动的资讯,包含安哥拉、巴哈马、巴林、巴贝多、百慕达、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根西岛、曼岛、泽西岛、土克凯可群岛以及阿拉伯联合大公国。
透过经济实质活动资讯交换机制,可让母公司和受益所有人所在的国家定期获得重要租税资讯,同时可了解在免税或低税率地区及国家上建立的公司身份、营业活动和所有权架构的资讯。这些公司某些不符合经济实质的要求,某些则是从事知识产权或其他高风险的活动。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服务会计师曾博升表示,本次交换资讯的租税管辖区包含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台商常常用来设置境外控股公司的租税管辖区,同时也是有制定经济实质法的租税管辖区。
曾博升提醒,现在的新规定将使资讯交换更为透明,建议台资企业应重新检视及评估在上述租税管辖区设立境外控股或转单公司的风险,同时考虑台湾可能即将实施的受控外国公司法案的影响,及早因应可能的税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