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婆婆上5楼! 芦洲老旧公寓装「电梯」获补助192万
▲完工模拟图。(图/都市更新处提供)
新北市政府提供4、5层楼集合住宅补助经费,帮助住户增设电梯设备,继新店区老旧公寓开工后,芦洲区光华段的一栋5层楼公寓日前也取得建照,预计9月开工,而这个申请案共获得经费192万,住户很期待能尽快完成工程。
都市更新处指出,以这次取得建照的增设电梯案为例,申请人沈小姐表示,婆婆年岁已高又住在5楼,上下楼梯总是不太方便,因此当同栋4楼住户向她讨论增设电梯意愿时,就马上同意配合申请,希望能解决婆婆上下楼的困扰。
都市更新处副处长谢登武表示,当地许多老旧公寓没有设置电梯,然而随着高龄化社会来临,市府期望透过都市更新整建维护方式,改善建物机能,并且提供年长者良好的无障碍生活环境。
都市更新处科长洪宜萍补充,目前新北市政府老旧公寓增设电梯补助申请案,已有2案核定补助,都已整合100%同意审议中。她进一步说明,只要是屋龄15年以上的4、5层楼集合住宅,有适当空间符合电梯设置条件就可提出申请,每案补助总经费以50%为原则,欢迎民众洽询市府都市更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