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漂綠、回歸基礎:GRI八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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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 carbon-free with us!」 奥地利航空(Austrian Airlines)去(2022)年提供了号称100%永续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的「碳中和航班」—乘客可支付1.5倍的票价金额,用以支持航空公司购买SAF,并使用于未来的航班中,进而达到碳中和。此举遭奥地利消费者资讯协会(Austria’s Association for Consumer Information, VKI)起诉成功,法院判决该广告误导公众,然而此判决并不包含相关的财务处罚。
据报导,航空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占了全球排放的2-3%,其中运用SAF实为解方;但从国际能源总署IEA统计资料得知,现今全球的SAF仅占航空业燃料使用上的0.1%,不可能会存在100% SAF之航班!同时,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也已针对包含奥地利航空等17家航空公司不实的相关漂绿行为提出诉讼。
再来谈谈去碳化进程的重要角色—金融机构。根据路透社报导,ESG数据公司RepRisk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过去一年,全球金融服务业共发生148起漂绿案件,仅次于石油与天然气产业,相比去年同期86起,足足增加了七成;且148起漂绿案件中,有106件出自欧洲之金融机构,其中更有三分之一的事件同时卷入社会漂洗(social washing)案件—企业以正面形象掩饰潜在的社会议题(如:人权、企业共谋等议题)。而漂绿与社会漂洗阻碍了共同目标的达成,更破坏了消费者与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信任。
欧洲银行联盟(European Banking Federation, EBF)则表示,金融服务业漂绿案件徒增,并非肇因于业者的故意虚报,而是与外界提升关注度有关;另外,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尚未有明确定义下,也导致业者遭指控为漂绿的风险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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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绿对企业绩效之影响
一份出自2022年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 HBR)之研究,当企业没有实践其声称的社会责任目标,消费者会意识到其漂绿行为,并严厉指责。此举不仅威胁到企业的形象,也会破坏消费者的产品与服务体验。
为了了解消费行为之于漂绿企业的影响有多深,该团队研究了202家美国大型上市公司,检视其于2008至2016年间,关于绿色产品创新(green product innovation, GPI)的目标与行动、消费者满意指数、相关的社会责任数据以及会计财务资讯等。结果显示,漂绿企业的消费者满意指数会降低1.34%。
这看似不起眼的降幅,却可能对企业绩效造成重大之影响。据估计,消费者满意指数的单位变化,将导致每股盈余(Earnings per share, EPS)变动0.032个单位,更导致投资报酬率(Return On Investment, ROI) 0.4单位的变动。
该研究也表示,漂绿确实存在着高风险,不仅对消费者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也间接损害品牌声誉、忠诚度和财务绩效。而在全球性监管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在某些国家,漂绿也带来了法律风险。
绿色先行者—欧盟
今(2023)年9月19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消费者赋权绿色转型指令」(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Directive)注1 达成了临时协议,重点内容包含:
此临时协议仍需获得议会与理事会最后的批准,预计于2023年11月全体会议上做出决定,而成员国将会有两年的时间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的法律,意即最快2026年指令将会上路。
同样为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下的倡议—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为今(2023)年3月22日欧州执委会为了对抗漂绿之提案,要求企业需透过基于生命周期评估的系统性方法(例如:产品环境足迹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s, PEF),且经第三方验证后,以证实其企业至消费者(business-to-consumer, B2C)产品的绿色声明。
更有甚者,法规明定违法者将被施以罚款,最高可为营业额4%,并按次加重处分或没收企业与该产品服务相关的收入。也规范将违规公司暂时排除在公共采购流程、公共资金、招标程序、补助金和特许经营权之外,最长期限为12个月,此提案也预计于2026年上路。
新规上线的台湾
今(2023)年8月17日,金管会正式发布我国接轨IFRS永续揭露准则蓝图,修正年报编制相关规定,新增永续资讯专章,规划资本额100亿元的企业于2026年率先适用,2028年则扩展于所有上市柜公司皆适用。此提升了报告书的位阶,意即在股东会报告时,须提供财务与非财务的资讯,能够提升企业的透明度,更能防止漂绿。国际永续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2023年6月正式出版两大国际永续资讯揭露框架准则,还对IFRS雾煞煞的读者,可快速嗑一下这篇条文解析。
上段提及的产品环境足迹PEF,为欧盟避免会员国各自发行碳足迹标签所拟定推出的规范,有别于常见的产品碳足迹(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PCF)仅针对「温室效应」的环境冲击指标进行计算与评估,PEF更扩及了16项环境冲击指标(例如:资源耗竭、优养化、土地使用等)。
而根据经济部工业局辅导产业的经验,一项产品环境足迹的执行期间大约需6-8个月,而此应也是基于所需的产品类别规则(Product Category Rule, PCR)皆已建置完备的情况下。
我们知道导入环境管理相关系统需要企业全面性、系统性的投入,包括高层的支持与各部门同仁的配合,以及时间与金钱等成本,因此企业可以先从初步检视自家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与宣告开始,利用GRI斩断不必要的担忧与不安。
多功能的GRI准则
全球永续性报告协会(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推出的永续性报告准则,提供企业一套内外沟通永续作为的框架,近年来在企业界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GRI 2021准则分成通用准则(GRI 1-3)与特定主题准则。其中通用准则为:
特定主题准则分为经济面向(GRI 201~207)、环境面向(GRI 301-308)、社会面向(GRI 401-418),共32个主题。
相信上述的准则、指标、主题,对于熟悉ESG的你都不陌生,甚至早已依循GRI编撰永续报告书多年。但你知道有个贯穿所有GRI的八大原则吗?你知道所谓的「依循」是必须应用八大原则才可声明的吗?以下兹就这八大原则进行说明:
GRI八大原则。 图/CSRone整理
1.准确性:组织应揭露正确且详细的资讯,以评估组织的冲击。定量资讯的准确性取决于搜集、汇编和分析数据所采用的方法;定性资讯之准确性则取决于资讯与有效认证的一致性。
2.平衡性:需公正、不过度强调地反应组织正面与负面冲击,不以误导的方式呈现资讯。
3.清晰性:以浅显易懂、避免艰涩言语的呈现方式,并宜透过目录、图示或连结等方式,让使用者能轻易取得所需的资讯。
4.可比较性:呈现当前期间与至少前两个期间的资讯,并使用国际通用的度量标准,且应提供绝对数据(如:tCO2e)及常态化数据(如:tCO2e / 单位生产量)供以比较。此外,若变更先前的资讯,宜将目前的揭露项目与历史资料一同呈现,并说明改变之处。
5.完整性:应提供足够资讯(活动、议题等)以评估期间内的冲击,包含短期冲击不明显,但长期可能造成显著且无法恢复之效应(例如:生物累积性或持久性污染物)的资讯。
6.永续性脉络:透明地呈现组织在广大的永续性脉络中的贡献与冲击。例如:利用科学研究报告评估相关营运冲击、说明致力于达成巴黎协定温升目标的作为、说明其符合的社会期望以及揭露总用水量、污染排放标准等符合当地环境的背景资讯。
7.时效性:组织应定期发布报告,并说明报告所涵盖的时间。
8.可验证性:组织宜建立内部文件管理系统,以提供完善资讯给与外部查证、确信者。完整的资讯如决策过程、资讯的原始来源,揭露相关的不确定因素等等。
避免漂绿更简单且扎实的方法
自18世纪末的工业革命,人类对于生态系统、以至于整个地球予取予求,造成了非再生资源的耗损、再生资源的劣化,生态足迹不断地扩大。百年后,在这气候暖化甚至崩溃的21世纪,人类徘徊于气候临界点(climate tipping point),无法忍受的地球开始了一系列失控的反扑行动,这些有感的天灾人祸,也使多数人意识到转型的刻不容缓,大至国与国之间、政府,小至企业、个人,皆订定了许多目标计划于本世纪中叶达成;然而或许需要再加紧脚步,毕竟没有人希望是以失败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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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原点──企业如何避免漂绿?这个问题的解答应早就存在每个人的心底,即便第三方查验机构再严格、政府监管与稽查再完善,皆只会恶化资源的有效配置,巨观来说并不是达成永续的最佳解方。
设定具体的目标以及踏实执行才是不变的真理,我们可以透过目标去检视自身的不足,并利用目标凝聚组织向心力再大步向前。以先前CSRone永续智库发布的企业对「跳票」的恐惧而阻碍目标设定,或是明明有积极作为却避免谈论ESG的「永续悖论」为例,国内企业对于目标设定总是多了几份犹豫、少了几份雄心壮志。在这关乎于生物存亡的气候危机与升温目标赛跑的现况而言,目标的设定应将「这是否是地球需要的」摆在第一位,而非仅关注于目标的容错率或是达成后的对外行销,应以更当责的态度,制定目标并坚定地达成!
参考资料
注1:2022年3月30日,欧盟提出了「消费者赋权绿色转型指令」(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Directive)的提案,修订了先前的消费者权利指令(Consumer Right Directive, CRD)和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Unfair Commercial Practices Directive, UCPD)。其在欧盟绿色政纲之下,遵循 2020 年消费者议程(consumer agenda)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之提案,其他相关的措施包含生态化设计指令(eco-design regulation)、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与维修权(right to repair)。
本文授权转载自《CSRone》(原文标题:避免漂绿、回归基础:GRI八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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