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杯砸瞎板模工左眼 遭判4年6月再赔263万
▲板模工朱男受伤后两眼视差过大,已经丧失立体感,无法担任原来的板模组立工作,于是向周男求偿487万元。(图为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达志示意图)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出狱不到半年的周男与毫不认识的朱男在卡拉OK酒后起争执,周男随手拿起酒杯砸向朱男,导致朱男左眼遭打伤失明,只是朱男的职业为板模工,左眼失明让他失去立体感,终生无法再从事同样的工作,新竹地院重判一时冲动的周男需赔偿263万元!
判决书指出,周男在2015年8 月22日晚间在卡拉OK喝酒时,与朱男发生争执,两人原本互不相识,只是周男火气上来一时气愤,随手拿起玻璃杯砸向朱男脸部,这一砸竟打中朱男的左眼,导致眼球破裂、左眼全层眼睑裂伤并玻璃崁入伤害,经过治疗后左眼仍无光感、视力确定无法回复。
经过3年多后、由台大医院新竹分院诊断,朱男左眼目前仍呈现严重毁损、无光感,由于朱男原本重事板模工作,工作内容为板模组立工作,需要双眼视力及平衡,才能维持准确度,但他受伤后两眼视差过大,已经丧失立体感,无法担任原来的板模组立工作,综合无法工作的损失加上精神慰抚金,朱男向周男求偿487万元。
法官调查,有常业诈欺、伪造文书等前科的周男,2015年3月才假释出狱,审酌案发前二人素不相识,仅因略有口角,一时气愤,未能克制暴躁个性,冲动莽撞,任意持桌上玻璃酒杯丢掷被害人脸部、眼部,犯罪手段显属可议,且所丢掷之杯子因击中左眼导致瞎掉,身心受有重大痛苦,行为自应予严惩,刑事部分依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刑4年6月。另民事部分,民庭法官则判周男应赔朱男偿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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