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与建商分容积!内政部修法推「自主都更」 一条龙服务来了

▲政府拟修法推动自主都更,让住户可委托全案管理机构,一次包办整合到施工。(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政府今年将扩大推动自主都市更新政策,内政部规划修正《都市更新条例》,未来民众可委托全案管理机构,统筹办理自主都更相关事宜。内政部预计3月完成政策研讨会,4月将修正草案送部务会报通过后,报请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审议。

内政部22日召开部务会报会后记者会,内政部常务次长吴堂安表示,全国老旧建筑比例持续上升,虽可透过修缮维持基本安全,但台湾位处地震带,仍须以更长远角度规划建筑更新,确保居住安全。

吴堂安指出,内政部预计自2月起陆续召开自主都更咨询会议,并于3月6日举办「扩大自主都更政策研讨会」,邀集六都及各县市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八大公股银行、公协会与学研单位参与,就专业整合、财务规划及管理权责分工等议题广纳意见。

他说,目前老旧建筑更新方式包含公办都更、民办都更与自主都更,其中双北地区已有部分自主都更案例,如整宅更新及海砂屋重建,皆由住户自发组成都市更新会,在专业团队协助下完成改建,以改善消防不足与结构安全疑虑。

自主都更占比偏低 双北439件仅22案

内政部国土署主秘欧正兴补充,民国108年至114年间,双北地区都市更新核定案件共439件,其中自主都更仅22件,多数仍由建商主导,显示自主都更在专业整合与资金筹措上仍具挑战。

内政部拟修法 降低住户专业与资金门槛

欧正兴指出,若政府能建立更具诱因与弹性的制度,并在案件初期提供前期规划经费、行政协助及专业团队支援,将有助降低民众参与门槛,促进自主都更推动。

他表示,自主都更的核心在于住户不需与建商分配容积,此次条例修正将开放都市更新会可委托全案管理机构,提供从整合、规划、设计、施工到登记的一条龙服务。未来全案管理机构也可享投资抵减等优惠,公办都更也可比照办理,期盼在3月研讨会后,4月完成修法程序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