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估价师 协助市价征收

总统宣示土地征收改依市价征收,并预计下会期立法院通过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中华民国不动产估价公会全国联合会表示,此重大决策正如马总统所主张的土地正义

联会指出,长期以来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系以公告现值加成征收,而公告现值则由大笔一挥的区段地价分算而来,本就无法考量各宗土地个别情况,而加成数各县市不一,更造成征收价款与市价的落差,且因公共设施保留地迟迟不能征收又无法做有效利用,依公平正义而言,被划定为公共设施保留地,对地主而言无疑是一种损失行政院版的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仅规定地方政府每6个月公告市价一次,至于市价如何认定则另订子法规范,包括民间版的草案及多位学者都主张应委托3名以上不动产估价师估定,这是符合国际惯例潮流建议

全联会认为公共设施保留地的使用分区与可建筑住宅区商业区系属不同分区,且鲜少买卖交易案例,若有也仅少数买来做为容积移转之用,一般仅为公告现值之1至3成,在都会区则有较佳的价格,故若以市价征收应依相临可建筑土地之市价平均计算,而其相临可建筑土地则建议委由不动产估价师本于公正第3人就其专业进行估价,较为妥适。

不动产估价师制度自89年开始实施,在未来土地征收过程中更扮演重要的角色,包括接受政府或土地所有权人委托估定被征收土地市价、建筑物农林作物等以办理协议价购及征收作业;担任地价评议委员,审议征收市价或异议案件,并协助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行政诉愿、诉讼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