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估价师 协助市价征收
马总统宣示土地征收改依市价征收,并预计下会期立法院通过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中华民国不动产估价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表示,此重大决策正如马总统所主张的土地正义。
全联会指出,长期以来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系以公告现值加成征收,而公告现值则由大笔一挥的区段地价分算而来,本就无法考量各宗土地个别情况,而加成数各县市不一,更造成征收价款与市价的落差,且因公共设施保留地迟迟不能征收又无法做有效利用,依公平正义而言,被划定为公共设施保留地,对地主而言无疑是一种损失。行政院版的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仅规定地方政府每6个月公告市价一次,至于市价如何认定则另订子法规范,包括民间版的草案及多位学者都主张应委托3名以上不动产估价师估定,这是符合国际惯例及潮流的建议。
全联会认为公共设施保留地的使用分区与可建筑之住宅区、商业区系属不同分区,且鲜少买卖交易案例,若有也仅少数买来做为容积移转之用,一般仅为公告现值之1至3成,在都会区则有较佳的价格,故若以市价征收应依相临可建筑土地之市价平均计算,而其相临可建筑土地则建议委由不动产估价师本于公正第3人就其专业进行估价,较为妥适。
不动产估价师制度自89年开始实施,在未来土地征收过程中更扮演重要的角色,包括接受政府或土地所有权人委托估定被征收土地市价、建筑物、农林作物等以办理协议价购及征收作业;担任地价评议委员,审议征收市价或异议之案件,并协助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行政诉愿、诉讼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