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开张第3天! 老板拉嫖客却揽到便衣警察 下场惨

一位胡姓男子苗栗租屋媒介越籍女子从事性交易,却意外在招客时揽到便衣警察当场警方查获。(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位胡姓男子在苗栗租屋处媒介一位越籍女子卖淫,今年8月间胡男大喇喇在门口揽客,好死不死这一招竟招到便衣警察,警察入内后当场查获此案。苗栗地院审理,15日依图利容留女子性交罪判6月徒刑。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胡男于今年8月10日起,持续媒介一位越南籍小姐在苗栗的租屋处进行全套服务,每次30分钟以内,收费1500元,并从中抽去500元的报酬谋利,其余金额则由小姐所取得。

未料应召事业才刚起步,8月12日晚间,一位便衣警察执行查缉色情勤务前往该处,胡男便迳自上前,热情的「招客」,询问便衣警察要不要来场性交易,员警入内后随即表明身分,于现场扣得保险套2个、润滑液1瓶,讯后依图利性交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胡姓男子日前因妨害风化、妨害性自主等罪遭法院判刑入狱,2016年6月间才假释出狱,并经保护管束期满,却又不思进取,在5年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之罪,因此将加重刑期。

苗栗地院审理期间,胡男坦承不讳。法官认为,胡男不思正道媒介女子从事性交易赚钱,已严重败坏社会善良秩序风俗,再加上为累犯,考量后依图利容留性交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000元折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