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案未了 监院提上诉 丁允恭须答辩
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与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3次性行为,又在脸书公开与她的合照,上个月惩戒法院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与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3次性行为,又在脸书公开与她的合照,上个月惩戒法院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监察院已提上诉,法院已通知丁提出答辩书状。
丁允恭2013年10月与严女订婚,他因职务之故认识记者Y女,2014年11月间,他与对方交往后,在新闻局长办公室与Y女发生性行为3次,在职务宿舍发生性行为1次,Y女并曾堕胎2次。
2017年2月间,Y女因北上工作与另名男子结识并交往,女方想要与丁分手,但丁为了挽回Y女,竟在脸书上传他与Y女的亲密合照,虽然10分钟后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图,媒体圈许多人都因此知道丁与Y女交往过。
Y女担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对方删除,丁的行为造成Y女后续工作上的困扰,经监察院弹劾后,惩戒法院第一审审结认定,丁行为放荡轻率,破坏公务员形象甚钜,但考量他坦承其事并有悔意,判决撤职停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