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新鞋搭捷运「断跟惨摔」 女客告卖家过失伤害判无罪

▲法官勘验原告李女提出的韩版踝靴鞋跟断裂面,红圈处为仍黏在鞋跟的鞋皮,黄圈处为鞋钉钉住的鞋底,法官认定均有撕裂痕迹,是外力造成,非脱胶所致。(图/翻摄判决书)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廖姓男子2024年3月在网购平台卖1双韩版踝靴给李姓女子,同年7月李女穿靴在北市搭捷运,因左鞋跟断裂跌倒,怒告廖男卖劣货害她受伤,台北地检署起诉廖男涉犯过失伤害罪嫌,台北地院勘验认为鞋跟受外力造成断裂,难以证明跟品质瑕疵有关,判廖无罪,可上诉。

李女提告指称,事发于2024年7月间傍晚5点多,她穿本件踝靴搭乘台北捷运,左脚鞋跟突然断裂,她当场摔倒在小巨蛋捷运站出口的电扶梯上,造成左小腿、右踝擦挫伤与瘀伤。

李女主张,这双踝靴是同年3月间,以488元在廖男经营的女鞋网路卖场购买,她归咎廖男出货前没仔细检查确认无不良瑕疵,害她受伤,检方侦办后,起诉廖男涉犯过失伤害罪嫌。

廖男喊冤品管没问题,坚称无法证明李女摔倒是因鞋跟突然断裂所致,不排除李女在电扶梯行走时,踢到阶梯造成鞋跟断裂。

法官勘验事发现场监视画面,厘清鞋跟是因品质瑕疵自然断裂,还是行走过程受外力介入而断裂,只见李女从电扶梯往下走,摔倒前一刻,左脚刚踩在下一阶,双脚就同时向前滑,顿时一屁股跌坐阶梯上。李女指称,当下正常行走,左鞋跟踩下去时,瞬间断掉。

法官认为显然鞋跟并非自行凭空断裂,当庭勘验李女提出的踝靴左脚断裂面,确认鞋底的鞋皮因撕扯而脱落,仍有一层鞋皮黏在鞋跟上,鞋钉钉住的鞋底也有撕扯破裂痕迹,代表不是脱胶造成鞋跟自动脱落。

李女坚称事发前,没感觉鞋跟勾到手扶梯的阶梯,也没卡住阶梯沟槽,法官仍认定不排除李女走下手扶梯时,脚步没踩稳、鞋跟受力不均或勾到阶梯被拉扯等外力造成断裂,无从证明鞋子本身品质有瑕疵,也跟廖男出货前是否善尽检查义务无关。

检方主张有其他买家在廖男卖场反映鞋跟脱落,声请传唤作证,法官指本件李女的鞋跟是受外力造成断裂、非脱落,无传唤其他顾客作证必要,据此判决廖男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