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泛滥成新兴毒品扩散管道 林奕华喊话行政院:修法销毁
台北市副市长林奕华14日于行政院会中,具体建议即刻研议启动烟害防制法修法,于烟害防制法内增加没入和销毁规定,避免新兴毒品混入电子烟弹危害国人。(摘自林奕华脸书/丁上程台北传真)
台北市副市长林奕华于14日行政院会,特别向卓荣泰反应台北市毒品、烟害查缉的困境。盼当局正视正视电子烟成为新兴毒品载体的问题,目前急遽严重当中,但烟害防制法缺少违禁品没入机制,造成地方政府无法销毁,因此她具体向行政院建议,即刻研议启动烟害防制法修法,于烟害防制法内增加没入和销毁规定,避免新兴毒品混入电子烟弹危害国人。
林奕华指出,14日行政院会讨论「新世代反毒策略」,他代表台北市,特别向行政院长卓荣泰反应台北市毒品、烟害查缉的困境。
林奕华说,因近期几个社会事件,14日下午行政院终于将依托咪酯(俗称丧尸烟弹)提升至二级毒品,并加强相关查缉措施及罚则。虽然新版烟害防制法通过后,已全面禁止电子烟弹及相关载具贩售。但打开网路搜寻,相关产品国人仍可轻易购买、取得。
林奕华直言,根据台北市警察局的报告,电子烟混入新兴毒品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在于电子烟具有隐蔽性强、易于掺杂、吸引年轻群体、市场需求等四大因素。因此,政府应正视电子烟泛滥的问题,尤其大幅增加青少年受到毒品危害的机会。
不过她也坦言,目前电子烟的管理虽然属于烟害防制法范围,但依照现行烟害防制法规定,并没有授予地方主管机关查缉到违禁新兴烟品时,有没入、销毁的权限。因此地方卫生局查缉到违法电子烟进口、贩卖或销售时,仅能利用按次处罚,令违反规定者自行销毁。但倘若违法者置之不理,卫生局也仅能按次开罚,无法没入、销毁,以至于台北市查缉人力必须疲于奔命,定期清点业者是否有依法销毁、退运。
因此,他也代表台北市,具体向行政院建议,即刻研议启动烟害防制法修法,于烟害防制法内增加没入和销毁规定,避免新兴毒品混入电子烟弹危害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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