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岸商场案基隆市府再胜!财政部认证市府依约合法强制接管

(图/本报资料照)

东岸商场争议自年初延烧至今,基隆市政府已获得法律战上「四连胜」,而大日公司与主富公司(NET)不服结果对财政部提出诉愿,财政部12月4日确定不受理,市府再获一胜。其中,根据财政部认定,市府2月对东岸商场进行的强制接管系依照《促参法》规范,合法依约进行。

大日公司与NET向财政部提起东岸立体停车场行政执行及优先订约等诉愿案,财政部12月4日诉愿委员会审议决定诉愿不受理。财政部认证,基隆市政府系依促参法第54条规定「民间机构应于营运期限届满后,移转公共建设予政府者,应将现存所有之营运资产或营运权,依投资契约有偿或无偿移转、归还予主办机关」执行,基隆市政府2月1日进行的强制接管实属合法。

至于优先订约部分,市府去年10月17日通知大日与主富公司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该函是基于契约关系的私法行为,而不是使用公权力对外发生法律上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若有争议应循民事途径解决。

基隆市政府交通处副处长黄诗涵补充说明,市府受理东岸立体停车场优先订约申请阶段,大日公司从未完整提报商场资产总检查结果,无从评估资产现况;检视大日公司提送近三年财务资料,只有片面提出数字,却无相关财务收支证明资料,难以依照《促参法》判断未来投资财务条件,因此市府无法办理优先订约。对于《促参法》中央主管机关财政部审议决定此案诉愿不受理,市府尊重财政部审议及相关司法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