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背信案发回更审 林荣锦:遗憾
林荣锦指出,台湾生技产业未来的发展,一定要与世界先进国家合作,并共享利益、分散风险,他的初衷迄今没变,将持续努力寻求争取理解,并保障自身法律权益。
林荣锦强调,任职东洋十余年,没做过任何伤害东洋的违法行为,一直秉持初衷,将濒临破产的东洋,打造成台湾有目共睹的生技制药公司;生技产业是他投入一生的挚爱,在全球疫情严厉的考验下,台湾再次让全世界看到医疗软实力,及生医产业的无穷潜力,目前是台湾的生技医药公司高速转动、积极引进国际资源,寻求在国际立足的绝佳机会,期盼未来能携手合作打进世界杯,而不是仅在岛内短视内斗。
东洋则指出,林荣锦于任职董事长期间,涉嫌掏空公司资产,检察官起诉林荣锦犯罪所得超过30亿元,一审法院依「非常规交易罪」及「特殊背信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未料二审法院对证据见解迥异,改判无罪,台湾东洋声请检察官上诉三审,历时一年多的审理,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获得产品授权的Inopha AG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及授权契约是否须经台湾东洋董事会决议、台湾东洋是否因此受有损害等三大疑点未厘清,因此,23日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另外,Inopha AG则透过在台联系窗口王启儒表示,2008年与台湾东洋制药合作,并在欧洲成功申请紫杉醇药证。而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时也同意,合约性质不属于东洋规定的研发合约,也未约定东洋需支付Inopha AG费用,其中4项学名药的制剂配方于签约时尚未完成,不属于无形资产。
对此Inopha AG表示遗憾,但仍相信台湾司法公正,盼此案能回归司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