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哄抬民生物价 将处刑罚

刑法251条修法

鉴于去年爆发「卫生纸之乱」,行政院18日院会通过刑法修正草案,新增规定,若企图哄抬经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项目交易价格,甚至囤积,将处以刑罚,相关项目法务部将和行政院会商订定,像卫生纸就会纳入。

不过,若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传播工具影响价格者,加重其刑至1/2。例如先前有人在政论节目散布麻豆文旦滞销被丢掉200万吨的不实报导,最重可处3年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30万元罚金

行政院会18日通过刑法、陆海空军刑法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后续将送立法院审议。其中,刑法第251条新增企图影响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交易价格,而散布不实资讯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

但若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传播工具散布不实资讯,影响交易价格,可加重其刑至1/2。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表示,加重其刑1/2,意即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30万元罚金。

蔡碧仲指出,刑法新增对广播电视散布假讯息的处罚,例如日前在政论节目有关于麻豆文旦滞销被倒在曾文溪200万吨不实报导,造成危害不亚于网路或电子通讯传播谣言,未来就可加以规范

谈话性节目若对已澄清多次事实还是加以散布,检察官就会加以调查是不是有主观意图的恶意犯意。

至于电子通讯范围,蔡碧仲说,例如用手机简讯散布不实讯息,即包括在内。

现行刑法251条规定,若意图影响「粮食农产品或其他民生必需饮食物品」的交易价格,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鉴于去年爆发「卫生纸之乱」,草案新增规定,若企图影响经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价格,甚至囤积,也将比照处罚;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传播工具影响价格者,可加重其刑至1/2。

蔡碧仲指出,现行法规只针对影响粮食、农产品、饮食物品、农业肥料工业必需品等价格进行规范,所以卫生纸价格被影响时未被列入适用。但除卫生纸之外,其他民生必需品价格也有可能被哄抬,因此草案新增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都可以适用,品项将由行政院与各部会讨论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