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保障同志有「但是」 林淑芬犀利打脸被封战神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力挺同志拥有结婚权,询答过程的犀利言论,数度让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说不出话来。(图/翻摄自YouTube)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2日首度排审婚姻平权草案,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询答时痛批法务部的想法停留在20世纪初,声称要渐进修正,实际却在助长歧视,「你们嘴里喊着同志人权要保障,但为何碰到同志要求基本人权时,你们就有『但是』了呢?」让法务部次长当场无话可说,被网友封为「当日最犀利战神」。
林淑芬一开始就问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基本人权包括婚姻权、家庭权、财产继承权,为何同志不能拥有这些基本人权,当陈明堂回答「同志人权该保障,『但是』...」时,她立刻反驳「你们嘴里喊着同志人权要保障,但为何碰到同志要求基本人权时,你们就有『但是』了呢?」
林淑芬并指出,异性恋婚姻中,配偶是法定第一继承顺位,但在谈论同性婚姻时,却要求保障父母成为第一顺位,根本是差别人权;针对陈明堂表示同志婚姻冲击收养问题时,她表示收养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考量,最佳利益中家庭功能更甚于家庭组成,「凭什么认为同性婚姻无法完成家庭功能?」陈明堂回答「是过去的案例显示」,马上被林淑芬反驳「过去的案例发生在异性恋的收养问题更多、发生在原生家庭被弃养的孩子更多」,让他当场说不出话来。
林淑芬又针对法务部报告中,认为同性婚姻「违反亲子关系之血统真实认定原则,同性婚姻者在生理上既无生育婚生子女之可能」的看法,痛批「这根本连不生小孩的、不能生小孩的、认养孩子的家庭都歧视」,现在大家鼓励领养小孩,法务部却强调血统真实关系,是要大家都生自己的孩子,「以后被弃养的孩子谁要去认养他们呢?」
陈明堂表示同性婚姻须先获得社会共识时,林淑芬再次砲轰「基本人权是需要社会共识才能拥有的吗?社会上不同意见就可以剥夺人家的基本人权吗?基本人权是抗议就可以剥夺掉的吗?」最后她强调:「「基本人权绝对不是共识、表决、多数决来处理的,作为一个人,满足他的基本尊严,绝对不是人家表决要不要给他,是与生俱来的。但我们今天在国家的立法院里讨论要不要给他们基本的婚姻权,基本上已经违反基本人权的概念,这是多么嘲讽、辛酸和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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