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高速公路小蜜蜂」 消保官要求拖吊业者价格透明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抛锚时,往往遭俗称「高速公路小蜜蜂不肖汽车拖吊业者拖吊,导致荷包大失血,为保障新北市民交易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于近日会同警察局经发局机关,针对辖区高速公路拖吊业者进行调查

消保管指出,高速公路拖吊业者乱敲竹杠价格混乱,造成消费者荷包失血当冤大头,主要原因系高速公路拖吊业者价格资讯不透明,形成价格资讯地位不对等,消费者往往只有任由业者予取予求收取费用,消费者只有支付高额费用了事。依据「国道高速公路车辆拖救服务须知收费标准」(一)小型车拖救收费方式统一收费价格,收费项目有下列三项:

1、车辆拖救费: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内者,收基本费1,500元,超出1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2、事故现场作业费:依事故严重性分别收取新台币900元或1,800元,轻微事故不收取此项费用。

3、待时费:事故车辆拖至警察制作笔录,拖救车等待期间,每小时以150元计,等待期间第1小时以不足30分钟不予计费,超过1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之时间以1小时计。

4、本项收费价格已包含营业税、各车道或路肩上拖救之危险津贴、假日及夜间加成及其他各种费用在内。

为确保消费者权益,消保官表示日后不定期会同市府各相关机关展开联合调查,以督促国道高速公路车辆拖救服务业者须将服务价格明白揭示,并将召集新北市汽车修理工业同业公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机关,要求拖救服务业者应事先告知商品与服务价格,否则将依「台北县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新北市府99年12月25日公告继续适用在案)处以新台币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以保障市民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