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霸凌案懲處公布 受害學生家長不滿意
丰原高中学生遭霸凌轻生案,中市教育局今天公布前主任教官已由教育部核予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受害学生家长表示,对结果不满意,撤职期限届满后是否回复职务,还有模糊空间。
丰原高中1名学生疑遭师长霸凌去年2月轻生,家长在民代、人本教育基金会中部办公室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公布这名学生在校疑遭师长霸凌,长达4个月对学生公开且非法搜身、搜书包等。
此案被揭发后,教育局去年3月将7名涉及人员全数调职,校方去年6月函报霸凌调查给教育局,遭教育局退件,再次重启调查,霸凌因应小组认定霸凌案不成立,回归不当管教,教育局认为惩处与调查结果不相等,去年9月召开专审会,通过对前学务主任处以停聘1年。
家长透过人本教育基金会中部办公室提出申复,学校审议申复成立,依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规定,召开「防制校园霸凌因应小组会议」重启调查,确定霸凌成立。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确定霸凌成立,涉案的前学务主任已停聘,至于前主任教官的惩处由教育部于10月9日核予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2年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
受害学生爸爸下午由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中部联合办公室主任曾芳苑陪同,对惩处结果接受媒体联访表示,虽然以法规来说可能惩处已到顶,他也无法对法规提出疑问,但他对此结果不满意,而且至今教育局及学校都没有向家长及学生说抱歉。
学生爸爸认为,在惩处期限届满后,依法规是否就可以回复职务,这名主任教官还有军人身分,教官被撤职,而军人身分是否汰除,都没有说明清楚,还有模糊讨论空间。
曾芳苑则说,从去年事发至今,过程对家长是漫长煎熬,因霸凌过程是共犯结构,这个结构不解除,孩子在校园里面不能安心就学,要求市府在处理不适任教师机制的整个流程,要加快速度并且零容忍,市府面临霸凌、体罚、儿虐的案子这么多,市民都在看,对不适任的人就要有积极的处理态度。曾芳苑认为,这个霸凌案可以成立,也开拓日后师对生霸凌调查成立的比率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