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炸隧道盼缓刑 检批:把道路当私人游乐场

富少游瀚宁驾驶蓝宝坚尼超跑在自强隧道发生车祸酿成2死意外,他开庭否认危险驾驶,并称已经与所有人达成和解愿意到小学担任交通导护。(李文正摄)

富少游瀚宁去年7月开车蓝宝坚尼超跑「炸隧道」,在自强隧道内冲撞工程车,造成张姓工人、副驾驶座刘姓女友死亡,以及一旁3人受伤,士林地院日前开庭,检方变更起诉法条,改以7年以上的公共危险罪控告富少,并拿南京东路竞速作为比较,游今当庭否认竞速,辩只是想测试车子性能,希望能法院给予缓刑,他愿意到小学担任交通导护志工检察官痛批将道路当成「私人游乐场」,法官谕知,10月23日宣判

游瀚宁去年7月与陶姓友人网路讨论,约定在至善路中影文化城前面集合,打算要去新北市山区喝咖啡,刚出发后不久,游进入隧道,以时速170公里进入隧道,经过469公尺后撞击前方工程车辆仪表板上时速停在80英里,换算是时速130公里,检察官后续调查,进入隧道后12秒发生事故,平均时速约140公里,已达严重超速,若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超过60公里即属危险驾驶,必须吊扣驾照,现在自强隧道也改以科技区间测速,游的行为,已经构成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涉犯公共危险。

辩护人则称,「他法」是指并排竞速、逼车、蛇行、追逐前车、占用特定路段,但游在早上凌晨5点,从行车纪录器看得出来,当时路上人车极少,相较于南京东路飙车,游不似谢亚轩在人车拥挤的路段,行驶公车专用道,两案有「天壤之别」。

游在侦查时说:「进入隧道时约30到40公里,慢慢往前开,在确认隧道内净空,才会加速。」法官问:「你如何确认隧道内没有车?」游回答就「慢慢开,看前面没车」。

检方强调,同行陶姓友人在后方,他证称不认识路,紧跟在后方,进入隧道后游加速,陶一定会加速跟上,造成一前一后飙车的情况发生,并痛批道路不是游「私人游乐场」。

庭末,游表示已经与所有人达成和解,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不知道已经酿成死伤,直到在医院看到警察,才知道自己已经伤害到别人,非常难过,毕竟和女友之间有太多约定,再多的钱都无法弥补。辩护人则称,希望能法院能给予缓刑,到小学当交通导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