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法院张锋:专注民事审判 三十年初心如磐
张锋,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文化,先后在泼陂河法庭、北向店法庭、执行庭、民事审判庭、孙铁铺法庭、办公室、民三庭、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办公室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庭长等职务,现任民二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各一次,多次作为院内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上台分享先进经验。
专家型法官
张锋从大学毕业便分配到光山法院工作,至今已近三十年,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在工作中他坚持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实际,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曾在《检察日报》《国土资源报》《检察与审判》等多家报纸、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
他审理的原告马某与被告某建设公司、某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案情极为复杂,涉及公司设立前的准备、合伙责任、权利义务承继等法律关系,又涉及问题楼盘、社会稳定等问题,张锋与各方反复沟通、多次实地探查,依法做出一审判决。随后被告多次上诉,案件历经二审、二审法院启动再审、两次发回重审,历时四年,经过多方查证、多次讨论、反复研判,最终一审判决因为认定事实清楚、说理透彻、法律依据充分,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维持。该案的成功处理,为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案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3年他审理的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驾驶员刘某驾驶厢式货车与同向行驶停顿待左转弯曹某(胡某的妻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刘某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期间,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为非营运性质,且其公司为该车辆购买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诉讼过程中,刘某与保险公司对"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商业险是否免赔问题"争议很大。张锋深挖案件事实,研究了类似案件的判决,结合多部法律法规,认定该保险条款中对于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形未进行具体约定,做出商业险仍需赔偿的判决,极大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创新型法官
张锋积极与时俱进,主动尝试新的审理判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他率先使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在家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参加庭审活动,以"零距离接触"的方式审理案件,让公平正义"不掉线"。
为快速高效审理好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张锋率先使用"表格式文书",开创本院"表格式文书"的先河,让裁判文书进一步精炼,内容更加一目了然,便于当事人理解,为审判工作的提质增效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张锋大胆学习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在全市率先启动公益清算诉讼程序,引导"僵尸企业""睡眠企业"退出市场。这一创新做法有效提升了信阳市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使信阳市办理破产案件营商环境指标跃居全省第五位。为推广这一做法,去年年底在光山县召开了全市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工作现场会。光山法院也因此取得了2023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
亲民型法官
张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案件为切入口,努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近三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起,其中高效审理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595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7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66件。此外他妥善处理了甲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6件、乙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17件,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化解了群体性矛盾,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
他审理的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该交通事故,王某负全责,但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王某一时之间难以支付全部款项。为了缓解李某的经济压力,案件审结后,张锋主动安排法官助理及时为李某办理了退还诉讼费手续。李某没想到官司打完还能退诉讼费,非常感动,给张锋团队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护民权 明断是非解民忧"的锦旗表示感激。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追求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张锋从未止步,他将继续砥砺前行、奋进作为,以出色的工作、清廉的作风和热情的服务,践行一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