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奎博/台湾地位若未定 政府都不政府了

▲据悉即将在8月启用的历史教科书,将根据教育部《108课纲》而提到所谓的「台湾地位未定论」。(图/记者李毓康摄)

黄奎博/国立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副院长、外交系副教授

民国108学年一开始,马上卷入国内政治漩涡,因为有媒体指称,即将在8月启用的历史教科书,将根据教育部《108课纲》而提到所谓的「台湾地位未定论」。

「台湾地位未定论」是老话题,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亦即台湾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归属华民国所有。本文不仅概要说明以上主张,还将指出应如何看待国民教育中的「国史」教育,以及民进党政府因为既想独又不敢独所导致的矛盾与吊诡。

台湾及澎湖列岛二次大战后究竟归何国所有?当时的国际法律秩序,除了还被遵守的法律规范之外,基本上是强权政治下的产物。1943年11月《开罗宣言》里,中美英三国领袖透过政治宣示同意将日本中国「窃取」的台澎及中国大陆东北4省归还中国,然后在1945年7月中美英苏四国领袖的《波兹坦公告》,纳入前述《开罗宣言》的文字,并主张该《宣言》必须实施。

1945年8月日本昭和天皇宣布投降,《降伏文书》内载明忠实执行《波兹坦公告》所列举之条款,并无条件接受盟邦统帅认为适当的命令与指示。从《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到《降伏文书》,已可确认台澎归还当时战胜的中华民国。美国国务院也将这些文件纳入《美国条约暨其他国际协定汇编》。

因1949年中国内战导致国家分裂,台北、北京各据一方,导致二次大战后的《对日和约》应由中国的哪个政府签署有了争议,后来在蒋介石政府外交努力及整个国际局势对我有利之下,日本决定于1952年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中日和约》,其中载明日本已于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放弃对于台澎及南沙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并同意其与中国于1941年12月9日前所签订的一切条约、专约与协定均属无效。此外,《中日和约》也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包括中华民国治下、具中国国籍之台居民,及前属台澎居民及其后裔。

台湾属于中华民国的法理论证已经非常充分。虽然还有些人想质疑《开罗宣言》、《波兹坦文告》的有效性 ,或者从所谓的「台湾人民」没有机会对此事表示同意的角度去辩驳,或者若干西方国家于二次大战后宣称台湾地位未定,但这些不是尚待补强法理论证,就是源自于西方国家面对中国分裂时,自身战略利益思考下的产物。

走笔至此,必须提到与此争议有关的中小学历史教育。在国史的部分,中小学教科书最要做到的是「历史教育」而不是「历史研究」。

国史教育下的学生同样可以有多元的思维模式、开放的讨论态度。但是中华民国政府及其主管机关万万不可以「多元并陈」、「学术自由」为由,让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的论述成为教科书内主要或可接受的观点

国有国史,古人有云欲亡其国先灭其史,所以就国家立场而言,「国史教育」主张台湾属于中华民国是再合理不过的事。

而国史的学术研究,包括所谓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研究,则是给学者或大学生以上的学子进行多元资料及观点思辨,以及史料挖掘、判读、分析。研究者想尽办法以对己有利或者对方未能掌握的资料及观点,在学术研究中先人一步提出观点或与人进行思辨及说服工作。这并不是目前中学历史教科书该让学生做的事。

最后,若干人士始终坚持「台湾地位未定论」,此属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自应予以尊重。然而蔡英文于2010年5月以民进党主席身分公开提出,中华民国是统治台湾几十年的「流亡政府」,其实呼应了「台湾地位未定论」,不应成为官方观点。

如今她身为口中「流亡政府」的元首,因中国当局威吓武力应对台独势力而不敢抛弃这个捍卫台湾地区超过70年的中华民国政府,但她为了强化「台湾主体性」,不仅动辄在海内外以「中华民国台湾」当成取代「中华民国」的不合宪国号,甚至可能连她的政府提出「台湾地位未定论」应列入国民教育历史教科书也是一种相应的作法

此次新版历史教科书依照具有审核教科书资格的教育部《108课纲》,提升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地位,等于是满足了教育部的要求;可是外交部仍以「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主张台湾早已经过国际法理程序而为中华民国所有。在一个国家出现这样的形势非常吊诡。

如果民进党政府不明确表示历史教科书应肯定台湾于二次大战以后回归中(华民)国,甚至其主要官员仍主张蔡英文等人所谓的「中华民国政府是流亡政府」,这种有损国家尊严的行为应受到社会大众严格的检视,不能保持沉默,而且必要时施予法律制裁,因为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尊重、保护这个国家,又如何奢望外国人尊重、保护它呢?

热门点阅》►《台湾保证法》能推翻美国「一中政策」?

►家长忧虑108课纲,只好花新台币买「速成素养」?►看更多【黄奎博】专栏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提供公民发声平台,欢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请点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