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2021年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应如何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记者采访了财政部部长刘昆。
记者:如何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刘昆:“提质增效”,主要是从优化结构和加强管理着眼,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一方面,要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节用裕民,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更可持续”,主要是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要保持基本稳定,为今后应对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操作空间。
我们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确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同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这要求宏观政策不能急转弯,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精准施策,保持一定力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将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刘昆: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在财政收支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我国连续发布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的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
应该看到,近年来我们实施的许多减税降费政策是制度性、持续性的,叠加累积效应会越来越大,企业减负也会越来越明显。财政部门将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发展。
记者:2020年2万亿元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显著,2021年是否继续沿用这一模式?
刘昆:实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截至2020年12月29日,已有1.52万亿元直达资金投入使用。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财政资金从中央落地市县基层仅需20天,且投向更准,用到了基层急需处。
2021年,财政部将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也纳入直达范围,同时推进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监控,推动直达机制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2021年在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方面,财政部门有哪些举措?
刘昆:民生无小事。财政收支压力再大,也要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2021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让“劳有所得”更有保障;加大教育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使“学有所教”获得更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令“老有所养”更有底气;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使“病有所医”再上台阶,等等。
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努力,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让民生保障延伸到未来。
记者:2021年,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方面,财政部门将如何发力?
刘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财政部门将不松劲、不懈怠,奋力写好“稳定、巩固、提升”三篇文章。
稳定——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巩固——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对中央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提升——逐步提高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投入占比,激发农民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记者:2021年,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财政部还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刘昆:截至2020年11月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5595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地区还在新增隐性债务,个别地区偿债风险有所上升。对此,财政部将严加防范、积极应对,切实把债务风险关进笼子里。
一是开好“前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以及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满足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可持续的需要。
二是堵住“后门”。严禁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引导地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是推进公开。督促地方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更好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给地方政府债务多加一圈“紧箍咒”,经济社会发展就多了一道“安全阀”。对此,我们一定会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