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道酒驾酿34人死伤 高公局:涉公共危险罪最重判3年
▲8月20日国1北向364.9公里处,1辆小客车驾驶酒后驾车自撞护栏,造成驾驶死亡。(图/高公局提供)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酒驾层出不穷,高速公路局统计今年截至7月,国道A1(车祸当下或车祸发生24小时内有人死亡)、A2(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24小时死亡)交通事故,发生19起酒驾,造成1人死亡及33人受伤,高公局表示,若涉及刑法公共危险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高公局指出,去年国道A1、A2类交通事故,主要肇因为「酒醉(后)驾驶」者共有47件,造成3人死亡、74人受伤。今年截至7月底,相同肇因的A1、A2事故已有19件,造成1人死亡、33人受伤。
今年2月27日凌晨1时许,国3北向91.6公里处,1辆行驶于内侧车道的小货车,驾驶因酒后驾车自撞内侧护栏而死亡。8月15日凌晨近2时,国1南向191.8公里处,1辆大货车驾驶因酒后驾车追撞施工标志车,造成2人受伤。
▲8月15日国1南向191.8公里处,1辆大货车驾驶因酒后驾车追撞施工标志车,造成2人受伤。(图/高公局提供)
今年8月20日凌晨近2时,国1北向364.9公里处,又发生1辆小客车驾驶酒后驾车自撞护栏,造成驾驶死亡。高公局表示,饮酒对于驾驶操控车辆的影响甚钜,导致反应迟钝,且对速度及距离判断力下降,对于行车安全是莫大威胁。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若酒测超过标准值,可处汽车驾驶人3万以上12万以下罚锾、吊扣驾照1到2年,并移置保管车辆;因此致人重伤或死亡更可吊销驾照,终生不得再考领。
▲今年2月27日国3北向91.6公里处,驾驶因酒后驾车自撞内侧护栏而死亡。(图/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指出,酒驾拒测罚锾从18万元起跳,拒测累犯则按次加罚18万,亦可吊销驾照。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险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高公局表示,酒驾者往往认为自身意识仍然清醒,酒量好且不会超过取缔标准,但实际上不仅将自身置于高风险之中,更严重影响其他用路人的安危,呼吁用路人酒后切勿驾车行驶,以免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