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阳光法案藏选举越选越省漏洞
文/何欣洁一向标榜清廉的总统马英九,竟身陷非法政治献金疑云。台湾相关法规长期存在漏洞,无法有效管理政治献金,遑论将复杂绵密的政商关系摊在阳光下,立法院应尽速修法,杜绝民众最痛恨的政商勾结。资深媒体人周玉蔻爆料,总统马英九曾在上次总统大选期间,私下收受来自顶新集团的政治献金,引发社会震惊,特侦组已分案侦查。虽然马总统是否有收受非法献金,目前不得而知,但台湾的《政治献金法》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规定竞选经费上限等法律,看来都难有效抑止「政商勾结」情况。根据《政治献金法》,候选人必须先开立专户,并向监察院申请许可,许可日起可开始收受政治献金,而且须开立受赠收据,并须查证对方是否为法定不得捐赠政治献金之主体,否则必须返还或缴库,选后必须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营利事业对同一政党、政治团体每年捐赠总额不得超过三百万元。看来候选人收受献金的每一步骤皆规定详细,但为何这些「阳光法案」无法达到候选人金钱流向的透明化?后门太多基金会、后援会不受管辖中正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陈尚志研究指出,目前政府几乎无力管制枱面下的政治献金收受,以监察院现行人力也只能抽样查核。事实上,监察院查核以形式审查为主,也就是看候选人政治献金的金额或对象是否有违反法令规定,但是「《政治献金法》对意图隐匿者,并无实质的约束力。」律师出身的民进党发言人黄帝颖也指出,政治献金黑幕重重,「监察院的查核能力与公信力不足,要负很大的责任。」此外,现行法规未限制政党对候选人的捐助,造成财力雄厚的政党可不断补助候选人,也让政党成为企业捐款给特定候选人的白手套,致使限制捐献总额上限的立法原意尽失。部分政治人物透过成立基金会、后援会来募款并使用,也不受《政治献金法》管辖,成为政治资金管制的大漏洞。本期相关报导》经费上限不合理,两次大选花费蓝比绿少?本期相关报导》快修阳光法案!防下一个顶新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