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阳光法案藏选举越选越省漏洞

文/何欣洁一向标榜清廉的总统马英九,竟身陷非法政治献金疑云台湾相关法规长期存在漏洞无法有效管理政治献金,遑论将复杂绵密政商关系摊在阳光下,立法院应尽速修法,杜绝民众最痛恨的政商勾结。资深媒体周玉蔻爆料,总统马英九曾在上次总统大选期间,私下收受来自顶新集团的政治献金,引发社会震惊,特侦组已分案侦查。虽然马总统是否有收受非法献金,目前不得而知,但台湾的《政治献金法》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规定竞选经费上限等法律,看来都难有效抑止「政商勾结」情况。根据《政治献金法》,候选人必须先开立专户,并向监察院申请许可,许可日起可开始收受政治献金,而且须开立受赠收据,并须查证对方是否为法定不得捐赠政治献金之主体,否则必须返还或缴库,选后必须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营利事业对同一政党、政治团体每年捐赠总额不得超过三百万元。看来候选人收受献金的每一步骤皆规定详细,但为何这些「阳光法案」无法达到候选人金钱流向透明化后门太多基金会、后援会不受管辖中正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尚志研究指出,目前政府几乎无力管制枱面下的政治献金收受,以监察院现行人力也只能抽样查核。事实上,监察院查核以形式审查为主,也就是看候选人政治献金的金额对象是否有违反法令规定,但是「《政治献金法》对意图隐匿者,并无实质约束力。」律师出身的民进党发言人黄帝颖也指出,政治献金黑幕重重,「监察院的查核能力公信力不足,要负很大的责任。」此外,现行法规未限制政党对候选人的捐助,造成财力雄厚的政党可不断补助候选人,也让政党成为企业捐款给特定候选人的白手套,致使限制捐献总额上限的立法原意尽失。部分政治人物透过成立基金会、后援会来募款并使用,也不受《政治献金法》管辖,成为政治资金管制的大漏洞。本期相关报导》经费上限不合理,两次大选花费蓝比绿少?本期相关报导》快修阳光法案!防下一个顶新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