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逼女员工签性爱契约 元配诉离判准
新北市一名从事装潢业的邱姓男子,被指控逼迫女职员签「性爱契约」,还扯妈祖指示说他会像王永庆一样娶四个老婆;元配对他的行为难以忍受,加上邱男家暴、诬赖妻子通奸,邱妻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且须赔妻80万元,邱妻请求分配财产4百万余元也判准。
59岁的邱清阳与妻结婚35年,两人育有5个女儿;邱男原从事装潢业,前年成立「轩长黄金企业」,并看上赵姓女职员,表明要对方当他的情妇,甚至表示这是妈祖指示,说他会像王永庆一样有四个老婆。夸张的是,邱男还要赵女签下「性爱同意书」,赵女表拒绝后竟遭解雇,但暗中录下两人对话,新北市劳工局去年5月重罚邱男60万元。
另一方面,邱妻难以忍受丈夫行为,且邱男不但家暴还诬指她通奸,同时不断恐吓骚扰她与五个女儿,因此向板桥地院诉请离婚。邱男辩称妻女所言不实,拒绝离婚,也否认性骚女员工。
板桥地院法官根据邱妻录音内容,认定邱男习惯恐吓、威胁妻女,加上法院曾因邱男家暴核发保护令、邱男又诬指妻子通奸,因此判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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