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性平教育法 禁未成年師生戀

立法院昨由副院长蔡其昌敲槌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部分条文,其中明确规定未成年禁止师生恋。记者曾吉松/摄影

立法院临时会昨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明定禁止未成年「师生恋」,在成年学生方面,三读条文明定,校长或教职员工不得利用不对等的权势关系发展亲密关系。民进党立委范云表示,此次性平法修法关键,是在制度面层层排除不对等的权力结构,还给学生被害人应有的公平与正义。

此次修法明定,若性骚扰行为人为校长、教师、职员或工友者,被害人可迳自向主管机关申复;调查小组成员应全部外聘。另外,被害人得主动要求重新调查,被害人不服调查结果,可于收到书面通知次日卅天内,向学校或主管机关申复。

台湾民主青年协会表示,对地方政府教育局处而言,可能会发生各县市做法不同,或「不知道如何纳入学生代表」的困境,呼吁教育部应透过施行细则的修正或函释引导地方主管机关具体做法,让各县市不会消极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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