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常见争议/手脚不灵活、一年没看过的病 应赔?错
▲保险理赔常在「金额」、「手术」、「残废等级」的认定上,保户与保险公司各有不同解读而生争议。(图/达志/示意图)
今天的《理赔常见争议》栏目,仍然是由远雄人寿理赔部与大家聊聊申请保险金时,可能对保单条款的定义及解读容易误解的地方。像是保户常以为手脚不灵活、一年以上没看过的疾病再就医,都可以获得理赔,其实不然,还是要对照保单条款非以自身感觉为主。
前一篇提到有些保户会以为所买的医疗险,会通通理赔任何就医行为,其实是还有细分险种,其理赔项目也有差异。
可参考《理赔常见争议/只要有看医生 保险一定赔?错 非全赔 》报导。
而在许多保户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理赔时,常在「理赔金额认定」、「手术认定」、「残废等级认定」这三个方面,与保险公司就保单上写的条款及理赔定义,双方认同及解读产生差异。
譬如说,以下二种状况是保户常误解的地方。
保户常问:「我的手脚不灵活,为什么保险公司说我不符合肢体机能障害?」
因为肢体障害的认定标准,需依照「残废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的约定加以审核。
而在保单条款附表就已明确规定「遗存障害」、「丧失机能」等认定的标准。
还有保户也会常问:「我是因为泌尿系统有结石就医,保险公司为何说我两年前就有就医纪录,无法给付。」
因为保户对于就医的认知,可能是以为一年没有就医,就认为没有问题了。
但对于一些容易复发的疾病,可能会遭保险公司以《保险法》127条,投保前即在疾病中为由,拒绝给付。
建议民众在投保前,应详加注意要保书上所询问的健康告知事项,方可避免投保后就医误认可为理赔的争议。
(资料提供:远雄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