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退之议员妻子违规拖吊争议 警方:依法执行无违误
▲台南市议员李退之的妻子,把轿车违停在东区东门路二段158巷红线区,被委拖民间东仁拖吊场拖吊,引发争议。(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台南市议员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轿车违停在东区东门路二段158巷红线区,被委拖民间东仁拖吊场警员黄瑞荣,率司机执行违规拖吊,郭女发现向员警求情,请员警开单告发就好,不要拖车,员警拒绝「放车」下令拖走,事后引起李退之不满,投诉员警服务态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无违误。
据了解,议员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轿车违停在东区东门路二段158巷红线区,拖吊车到场后先挪车、再上辅助轮,她闻讯跑出来求情,盼警察只开单,不要将车拖走,但警员以车辆已经移动,拒绝放车,并下令拖走。
郭女说警方取缔过程中,她从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体不适,需要看医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对方对她态度差,让她无法忍受,才会返家告诉丈夫,请警察局介入了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时27分,委拖民间东仁拖吊场警员黄瑞荣,率司机执行违规拖吊,于东门路二段158巷66-68号前,发现一部自小客车于路口10公尺处红线违规停车(七大重点违规项目),即执行拖吊作业。
拖吊过程,员警依法鸣笛广播及填制红单后始指挥拖吊,于完成辅助轮装设并已拖离原地时,驾驶人(李退之议员之妻子郭女)出现,表示其身体不适,急需用车,是否能开单后放车,员警表示依作业程序执行拖吊,无法同意放车,即指挥司机执行拖吊。
警方调查指出,一、拖吊过程当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并无利用特权情事。二、事后当事人陈述交警大队员警服务态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为厘清案情,还原真相,交警大队请黄员提供密录器,及拷贝拖吊车行车纪录器影像了解,并未有督察人员传唤问话及要求缴交报告情事。
三、当事人现场质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请求开单放车,惟现场员警认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车,事后经查拖吊过程有依规定鸣笛、广播、填制红单后指挥拖吊,且完成辅助轮装设及移离原来位置约0.5公尺,拖吊过程均依SOP执行,与当事人认为未移离现场,产生认知差异。四、本案违规属实,依法执行拖吊,当事人当日已自行缴清罚款,员警依台南市拖吊作业SOP执行,并无违误,市警局将对拖吊流程及定义再加强实施宣导,以免引发民众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