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吓记者「获判无罪」 法官:一时冲动...现场响掌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参与集会时恐吓记者,今(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决。法官指出,黎智英是一时冲动之下,才脱口而出,法庭裁定离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
综合港媒报导,黎智英被控2017年6月4日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期间被多次怒瞪,并且威胁被告人X「我X你老母X」等语,威胁要找人搞他,让被告人因此身心焦虑看精神科。
裁判官裁决时表示,认为男事主X并非诚实可靠证人,他在法庭上多次回避问题,而且案发期间他一直面带微笑,之后也持续近身拍摄黎智英照片,因此相信黎是在一时冲动下,失控说出相关字句,裁定罪名不成立。
旁听人士听闻裁决后,现场不断拍手,散庭后黎智英并未发言,低调乘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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