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发廊小吃将开发票 消费者担忧店家涨价
民众未来到具有规模连锁店、加盟店记得领取发票。行政院11日通过营业税法修正草案,未来月营业额逾20万元,具连锁性质、采电脑叫号或取餐等人气名店,将视性质核定使用发票的店家。业者表示,开发票会增加营运成本,是否要调价还有待讨论。消费者则认为,「只要不加价,开发票当然好。」该修正草案还需经过立院完成三读才会实施。
修正草案也将对营业税率出调整,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经核定使用统一发票的小吃店、连锁店和加盟店,营业税率将由目前的1%提高为5%。对于开立发票的标准以月营业额逾20万元,具连锁、加盟经营等人气名店,如大众化消费的小吃店、美发店、自助餐等业者都适用这项规范,现有免开发票业者将会受影响,但路边摊贩不在此限制中。
过去曾有不少店家被消费者投诉未开发票,像内湖的来来豆浆、大直的台湾第一家盐酥鸡等知名小吃店,经国税局辅导,已陆续开立发票。财政部指出,过去包括计程车、理发业、豆浆店等「特殊行业」因营业规模小、没财务会计等考量,即使营业额超过二十万元也可不开发票,但现今不少店家营业规模日渐扩大,甚至成为网路名店,为符合租税公平原则,未来营业额逾二十万元将视情况开立发票。
针对适用开立发票商店家数,国税局仍在评估与统计当中。财政部表示,只要草案修法通过后取得法源,就会强制辅导并拟定统一标准,但应否开立统一发票,仍以国税局审核认定为主。
对于政府强制要求开发票,美容美发业者表示,开发票至少增加1成的营运成本,但若涨价可能会减少客源, 让他们陷入两难,希望在实行前能有相关配套措施。民众则有不同的看法,认为人气名店生意兴隆,开发票是应该的,只要不加价开发票当然好,增加兑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