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刀连抢3高中女还摸胸「得手400元」 恶男刚出狱遭重判9年
▲21岁陈男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刚执行完10天,竟又持刀抢劫2女高中生及1名成年女性。(图/免费图库pexels)
新北陈姓男子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刚执行完10天,却未能悔改,当街随机环抱高中女学生,并持刀抵住脖子喝令「不要动、交出钱」,被害人给了400元后,陈男又摸了她的胸部才落跑。6天后,陈又以同样手法对2名高中女生下手,但这2次都踢到铁板,未得手财物。士林地院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9年有期徒刑。
事发于1月12日晚上9时许,陈男于三芝区田心子路附近见到落单正妹花花(化名),竟从后方环抱,拿出一把刀抵住花花颈部,喝令她「不要动、不要叫、交出钱来」。受到惊吓的花花挣扎时右手指关节遭刀割伤,只好把身上的400元交给他。陈男拿了400元后,竟又趁琪琪不注意时触摸琪琪胸部猥亵得逞,并随即逃离。
1月18日上午6时许,陈男在淡水区大王庙公车站见17岁女高中生小玲(化名)低头滑手机,又故技重施,以强暴胁迫要小玲拿钱出来。小玲不想配合,转身以手抓住刀子并大声尖叫,此时陈男见公车要进站,立刻放手逃跑。
没抢到钱的陈男,同日晚间8时许在淡水区竹围子1号附近,见16岁高中生萱萱(化名)独自走在人烟稀少道路上,并从她后方以右手摀住萱萱嘴,左手拿刀抵住萱萱颈部喝令萱萱「不要叫、把钱拿出来」,萱萱不想给钱并抗拒,在推挤时右手无名指也遭割伤。
▼陈男持刀欲弱女子抢劫3次,2次未成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审理时花花表示,拿钱给陈男时,感觉胸部有被触摸到,但她并不确定是左边还是右边,花花称「只知道是胸部,也不知道是用手还是身体其他部位或什么东西碰到我,不是抓跟捏,就是轻轻碰,时间大概1 、2 秒。」
小玲出庭也惊恐表示,当天上午案发后立刻打给父母亲求助,便先行前往学校上课,之后父母拨打电话向警方报案,并表示「我女儿被抢劫,但因为学校举办期末考,担心考试结果事关学业成绩,不克立即前往报案」直到20日期末考结束,才由父母亲陪同到淡水分局制作笔录。
法官认陈男正值年轻力壮,具备付出劳力以赚取金钱,但竟为牟取财物,刻意选择人烟稀少对女性或年幼的人犯案,且3次犯行时间接近,有2次甚至携带凶器,导致花花及萱萱因此受伤,但审酌陈男坦承犯行,且犯罪金额仅400元,依携带凶器强盗累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4月、故意对少年犯强盗未遂罪,累犯处有期徒刑1年8月、故意对少年犯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累犯,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合并执行9年有期徒刑;强制猥亵部分因无积极证据而故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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